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北京市司法局与市高院座谈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2014-09-02 14:28: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加强北京市司法鉴定行业监督,进一步理顺司法鉴定各环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为审判活动服务的积极作用,8月13日,徐明江副局长带队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进行座谈。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晶敏、委托鉴定与评估拍卖办公室负责人单茜荣、民一庭副庭长马军、市局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人和司法鉴定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参会。

会上,市局司法鉴定管理处就完善双方日常沟通协调机制,规范司法鉴定委托受理程序,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保障,进一步加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工作和名册管理等五个方面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经双方充分交流会商,在下述问题达成了初步共识:一是共同出台相关规范对司法鉴定检材交接、质证问题进行规范。二是公开法院系统司法鉴定委托回避程序和条件,防止“无因回避”。三是制定北京地区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指导标准,为出庭费缴纳提供依据。四是在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上设置条形码,为鉴定人进出法庭提供便利。五是共同建立充实司法鉴定专家库,细化专家选聘和使用程序,为司法鉴定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六是探索建立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案件评审机制,强化司法鉴定行业指导。七是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资质管理和司法审判机关名册管理的基本思路,法院系统以司法行政机关资质管理信息为基础,建立名册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八是从今以后双方相关处室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合作,相互理解支持。

市高院翟晶敏副院长在座谈中指出,司法鉴定对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影响越来越大,市高院党组也明确把司法鉴定工作作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市司法局和市法院系统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与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合作,逐个研究破解和应对当前司法鉴定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徐明江副局长在座谈中强调,市司法局和市高院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一是坚持联合管理的基本思路,相互理解、密切配合。二是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共同研商、形成合力。三是进一步梳理问题,共同出台规范制度,明确管理标准。四是完善网络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丰富管理手段,提高效率。

 


[责任编辑:陆然]
相关报道

·[视频]北京法院就医疗纠纷案件提出司法建议
·北京司法局局长到APEC安保工作一线“督战”
·北京朝阳法院就医疗管理完善向国家卫计委发司法建议
·北京朝阳法院向两级卫计委发出司法建议函
·北京石景山区司法局开展“我言秋日胜春朝”秋季讲堂活动
·北京平谷区司法局召开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办公室会议

·北京平谷区司法局召开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办公室会议
·贵州省司法厅在京召开贵州籍北京律师代表恳谈会
·北京昌平法院法官做客社区“司法大讲堂”
·北京法院:司法公开"风暴"让便民服务更到家
·北京海淀:“在帮教中司法”显成效
·北京昌平区司法局四项措施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预热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