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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在探索中扎实推进

2014-08-29 11:03: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河北邢台:创新方式方法

  人大代表调研检务公开

  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树公信的理念,积极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平台和途径。

  搭建检务公开平台。一是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在控申接待室的基础上建成检务公开大厅。大厅内设控告申诉、律师接待、检务咨询、案件受理、案件查询等办事窗口。提供检民联系卡、来访建议卡和检察权公开运行手册等资料,并通过装配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硬件,实现检务公开信息滚动显示,让来访群众“足不出厅”查询检务公开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检务公开电话,派专人值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一键式”公开。委托软件开发公司设计检务公开软件,并安装在电子触摸屏和互联网站的后台,使相关人员能够实现电子阅卷、复制电子卷宗等。在电子触摸屏等设施的页面设计上,坚持内容重于形式的原则,从网页设计到栏目布局、从触摸屏操作到查询需求,都秉承“一键通”的设计理念,只要轻轻一点,就能快速查询内容。

  创新检务公开载体。一是升级门户网站,重点打造检务公开专栏,在网站原有的10个栏目的基础上,新增“在线信访”和“在线举报”两个栏目。通过“在线信访”构建网上信访绿色通道,明确专人动态监测,及时回复,增强互动性。二是借力新媒体,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通过微信公众账号推送检务公开、工作进展、领导调研等信息。三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重大事项随时发布,并通过官方微博对新闻发布会进行直播。

  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建立“4十1”工作机制,促进检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4”即四项工作机制:一是公开审查机制。对案件流程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等信息,由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录入进行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二是会商反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重大事项和复杂问题,由邢台市检察院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进行会商,研究处理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三是督办调度机制。通过现场查看、技术指导、暗访抽查、分片调度等方式,对检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半月一督察、半月一通报,奖优惩劣。四是考核评比机制。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开展好的单位给予奖励,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1”即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季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警、当事人代表等群体走进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他们对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实现“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和“能认同的权威”。

  (陈晓明 作者为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