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庭审,三起案件当庭宣判
河南淅川:“打包公诉”为简易程序案件提速
“上午1小时内我完成了对王小彦危险驾驶罪、尹喜才故意伤害罪、王春祥盗伐林木罪三个简易程序案件的出庭公诉。法院全部采纳我们的建议,并当庭判决。”近日,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孙鹏对集中出庭深有感触地说。这三个案件,10天审结,几十分钟集中出庭完毕,是该院建立适用简易程序案件“5x2”办理机制,“打包公诉”该类案件带来的看得见的实效。
“对于危险驾驶、轻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冗长拖沓,通过启动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模式,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该院检察长高宛梅告诉记者。
2013年1月,淅川县检察院与县法院会签了《简易程序案件办理规范》,推行“打包式”办案模式,即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集中受理、审查、起诉和开庭审理。
为保证“打包式”办案模式效能实现最大化,该院在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中推行“5x2”办理办法,即在“五个效果”上分别处理好“两项要件”:一是促案件快办,协调两方关系。协调公安快速侦结,集中移送审查起诉和直接提起公诉。与法院会签《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意见》,规范起诉书宣读、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二是维护当事人权益,履行两个告知。向犯罪嫌疑人发放《适用简易程序告知书》,对简易程序使用条件、审查期限、诉讼权利、法律后果一一告知。庭审前,公诉部门告知被告人及辩护人、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相关程序;三是加快办案节奏,建立两项制度。建立“简繁分流,轮流办理”制度和“集中移送,专人出庭”制度,规定受案后10天内审结,专人集中出庭公诉;四是提高庭审效率,简化两个流程。简化核实被告人身份等审核性程序,简化庭审环节,庭审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五是提升诉讼效果,强化两个监督。强化对简易程序案件庭审活动监督以及对简易程序案件判决书的集中审查监督。
适用该机制以来,该院已办理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47件,全部实现集中出庭、专人承办,占全部案件数量的71.39%,极大地提升了办案效率。(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永强 王克 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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