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联合对法、检两部门共同惩治和预防法院工作人员在司法过程中实施的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机制和协调配合制度进行部署。
据了解,推动建立防范法院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在全国检察系统尚属首家。
山西省检察院联合省高级法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与配合的实施办法(暂行)》规定:两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法官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处理情况;各级法院对法官涉嫌职务犯罪的必须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并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在查办法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时,对发案单位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通讯员马红彬记者田国垒)
·山西长治市检察机关实施“阳光检察”工程侧记
·山西:推行“阳光检察”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山西朔州市检察机关搭建三位一体“阳光检察”平台
·山西平鲁:“五个平台”打造阳光检察
·山西晋城检察院率先开通阳光检察网
·山西太原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山西太原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山西长治市院侦查监督部门扎实推进“阳光检察”工程
·山西阳高:依托检察职能服务农业生产
·山西灵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见实效
·倾力打造山西吕梁检察工作“升级版”
·山西吕梁:“1123”思路绽放检察“七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