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职业幸福感 做好业务传帮带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黄志丽
一是更好地培养职业幸福感。目前,案多人少,法官流失现象在基层法院较为突出。不少行内人评价法官职业为“三高一低”:高强度,高压力,高风险,低收入,一些刚进法院的年轻人也这么认为,其中有些人甚至因此放弃职业理想,离开了法院。如今像我们这种年纪,有一定审判经验,能跟群众打交道的法官正在逐渐老去,而年轻的书记员、青年法官们又尚未成长成熟起来,这就造成了法官队伍的断层。这个断层对法院审判工作是有影响的。我觉得要改变这种现象,关键是要培养法官的职业幸福感,就能留住人才。我常跟我的书记员说:一个人不爱自己的事业,就做不到持之以恒!每天让你看报纸闲聊,无所事事,多没意思。而我们的工作每天都充满挑战,可以接触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案情,感受人间百态、悲欢离合,可以尽我们的能力帮别人排忧解难。每办一个案件,都能充实我们的人生阅历,让我们学到各种智慧。那种充满喜悦的成就感是多么幸福啊!
二、更好地做好法官传帮带。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仍然具有乡土社会、情理社会的浓郁特征,随着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和多样化,传统审判经验与规则之治的冲突愈发明显。如何解决传统审判经验与规则之治的冲突和融合问题?我认为达者为师,不懂就问。我做了6年书记员,跟了很多老审判员,他们的丰富经验为我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到现在,我仍然很尊重这些老法官,恭恭敬敬地称呼他们师傅!霍姆斯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发挥传统审判经验、依靠群众办案在当前时期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年轻法官社会阅历浅、传统审判经验不足。我认为应该通过“传帮带”、“老带新”,给年轻人一个“助力”,让他们依靠前人的经验,少走弯路,减少摸索时间,使好的审判经验在年轻法官中得以传承与延续。这需要在法院营造出良好的传承氛围。
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两个建议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 翟树全
近年来,我们法庭每年增加500件左右不良贷款案件,主要原因是之前信用社大量放贷,这几年凸显出问题,进入到诉讼程序,导致人民法庭工作量激增。此外,农村乡镇没有形成有效的化解矛盾的机制,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把矛盾、纠纷和冲突一股脑推给法院。比如农村常见的田地纠纷、割青苗等纠纷,按相关法律规定,属于治安案件,但是派出所都推给法院。我们常说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作为人民法庭,司法资源也有限,承受能力有限,感觉压力很大。
因此,我们建议:能否进一步增加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编制倾斜,增加人手,以应对案件大量增加。同时应该正确处理人民法庭职能与地方社会治理的关系,看看法庭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带动各方,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形成有效的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强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而不是过度依靠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完成矛盾化解工作。
目前,我们法庭有庭长、副庭长和一名法官,还有一名聘用制书记员组成一个合议庭。补充办案力量的途径主要通过公务员招录,但问题是通过招录进入人民法庭的这些人通常都是一两年就调走了,年轻人没有扎根基层的想法。基层法庭成了取得公务员身份的跳板,来法庭工作成了增加基层工作经历的镀金过程。当然,基层人民法庭的职级空间窄,让这些有学历,有能力的年轻人觉得没有发展空间;人民法庭工资待遇相比城区法院也要低一些,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面临结婚、买房等经济压力。这些客观原因造成了基层留不住人,也直接导致法庭的法官年龄结构老化,出现结构断层。目前现状是能考进来的不肯扎根基层,能扎根的考不进来。
因此,对于司法改革,作为基层法官,我们衷心希望各项司法改革措施方案设计过程中,能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法院的职能任务和人员要求,设计出符合中国法院实际的改革措施。我们特别期待改革后,基层法院在法官职级和待遇方面有所突破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