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后,江苏省监狱系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对近3年“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倒查一遍;所有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倒查一遍;其他罪犯抽取5%的减刑、假释案卷查一遍,逐一过堂,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在押“三类罪犯”共7408人。
据介绍,为确保意见明确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江苏监狱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对与意见不一致的内容,及时作出相应修改;对意见提出的新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贯彻,构建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运行高效的执法机制。江苏省监狱局专门下发了《江苏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
在此基础上,江苏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和条件,扩大提级审查范围,对“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必须报经省局审核同意后,才能启动提请呈报程序。强化刑罚变更执行中各个环节责任,严格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民警在职责范围内对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为严密防范执法腐败行为,江苏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执法问题的重点人员,及时教育引导,及时谈话提醒,实现关口前移;对在关键执法岗位上达到一定年限的民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定期进行交流轮岗,及时消除滋生腐败的“关系圈”“人情网”。对发生执法问题的,以“零容忍”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江苏省监狱局还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加大狱务公开力度,并明确提出“三个一律”:即凡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在江苏监狱网对外公开;凡是“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提请法院开庭审理;凡是“三类罪犯”案件的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记者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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