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不断加强和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切实采取“五强化”、“五确保”来提升服务办案工作水平,促使各部门办案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公正、文明。
强化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管理,确保办案效率
院党组高度重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这一新科技、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积极作用,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切实缓解该院当前存在的人少案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加强物质保障,为案管部门提供了电脑、扫描仪、多功能复印机、打印机等,使案管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工作。
为此,案管部门严格要求,明确责任,认真履职,确保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准确性:一是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录入时,做到零错误,为办案人员减轻压力,提高办案效率;二是每天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案卡及时过录到AJ2013统计系统,将在过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承办人联系、沟通,确保案卡信息的准确性;三是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过程中是否出现问题开展问卷调查或电话调查,及时会同技术部门或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加以解决,确保规范办案。全院干警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一线办案干警的工作强度,缩短了办案周期,得到了广大办案干警的好评。
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管理,确保办案时限
针对该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为避免超时限办案情况的发生,案管办积极采取措施,及时预警,确保案件在时限内办结。
一是用制度管人管案。制定了《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操作规程》、《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明确责任,建立案件审查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加强人性化管理。要求案管办工作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做到“三勤”,即“勤查看、勤提醒、勤督促”,将即将到期的案件采取口头、书面的方式及时通知办案部门及承办人,提醒、督促办案部门及承办人抓结案,避免超期办案的情况发生;三是加强群众监督。每天上班时间在本院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预警案件及办案部门、承办人等,让全院干警及来访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案件预警动态,让群众监督,让干警相互提醒、督促,及时结案,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杜绝超期办案现象的发生。
强化案件进出口审核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按照《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案管部门受理案件坚持以程序审查为主,以实体审查为辅的原则,首先,对案件有无管辖权、是否符合受理案件程序规定、卷宗材料是否规范、齐备、有无超期羁押、犯罪罪名是否书写明确、随案移送的赃物与清单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登记、当日送达办案部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移送单位或者部门及时补送材料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后再受案。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移送单位、部门不及时补送相关材料,也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经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检察长决定,制作《不受理案件通知书》,说明理由,连同案卷材料退回移送单位或者部门,严把案件进口关;其次,对于依法受理的案件,根据分案人员顺序名单由案管办直接按顺序分案到办案部门承办人或内勤,由承办人或内勤立即将《受案登记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部门负责人报收案情况。同时,若公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需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刑事案件,应及时将提前介入人员名单及案件基本情况向案件管理部门备案,以便案管部门及时分案。此外,非因回避等法定情形及检察长交办等重大因素,办案部门不得更换案件承办人,办案人员不得私自调换案件。办案部门确实存在需要更换案件承办人的理由的,应当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检察长审批后,将审批材料及时移交案件管理部门,由案件管理部门根据分案顺序更换承办人,不让案件在案管办“过夜”,有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把案件分流关;再次,高度重视结案审查。案管办认真核查案件材料是否规范、齐备,案件材料规范齐备的,立即移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通知办案部门补送、更正,严把案件出口关。通过对案件进口、分流、出口“三关”的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强化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统计分析工作有助于掌握各类案件办理情况,为打击和遏制犯罪提供决策依据。案管办认真履行职责,一是每月按时将全院业务部门数据汇总、审核,统计数据上报;二是每季度根据掌握的各类案件办理情况,以统计分析和专题分析的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向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对办案部门报送的案件登记卡、统计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反馈办案部门,并会同办案部门查明情况,及时纠正,为业务部门执法办案服务;四是为本院内部人员及其他单位按程序对相关案件信息、统计数据的查询服务。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执法公正
案件质量评查是检验案件办理是否合法,有无违规办理、操作甚至违法办理的行为,是确保案件依法、优质、高效、廉洁办理的保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表》,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检察长卓英武亲自担任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组长,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亲自主抓,亲自指导,确保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今年截止目前为止,案管办按照检察长对案件评查要“查深、查细、查透”的要求,牵头对该院2013年办理的9件自侦案件、101件未成年人案件、4件民行案件及2014年办理的12件公诉案件、12件侦监案件及反贪、反渎、民行、控申各1件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评查。同时,对侦监141件批捕案件、56件不捕案件、1件公安撤回案件及公诉起诉的118件案件由承办人互相进行评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办案部门及承办人,要求认真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案管办。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使办案人员更加注重细节,完善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将案件办成依法、公正、优质、高效、廉洁,并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贵州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贵州锦屏县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效果明显
·贵州纳雍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贵州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新机制
·贵州惠水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贵州六盘水:把群众观点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贵州六盘水:把群众观点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云南贵州成立省检察官文联
·贵州镇远“四着力”构建检察文化
·[视频]贵州检察队伍建设研讨会召开
·贵州检察“面对面”交流问题
·贵州检察机关"三个工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