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专业效能 深化少年审判
——山东省即墨市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机制调查
有关单位领导参观即墨法院少审庭设立的“档案”工作室。王 浩 摄
站在少年审判的舞台上,她就像一名战士时刻做着准备;她是一位少审法官,却自学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为了少年审判工作,她带领她的团队辛勤耕耘,当事人都亲切地称她为“法官妈妈”——她就是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孙伟丽。
有些性情狂躁的青少年,对老师的话充耳不闻,对家长的话当做耳旁风,而对孙伟丽的话却言听计从;孙伟丽带领她的团队先后帮助120余名少年犯走向新生。即墨法院采取了什么样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锻造和培养出了这么一批优秀的少审法官?记者为此走进即墨,展开调查。
今年6月,即墨法院成立了少年家事审判庭,成为山东省首家获得正式编制的少年家事审判庭。这个领跑全省法院少年审判的法院,10年间的少审工作,不断进行新的尝试……
五个团队:
打造少审专业化
为实现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即墨法院院长陈显江多次带领和组织少审骨干、专家研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多次亲临即墨法院指导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实现了团队化审判之路。即墨法院在“大少审、大家事”审判体系中建立了五个审判团队,专业化审理涉少刑事案件和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和家事案件,五个审判团队分工各有不同,实现专业化和团队审判相统一。每个团队包括2名法官、2名人民陪审员、1至2名辅助人员,法官在团队中居于核心地位,拥有案件的裁判权、文书签发权,法院对每个团队实行单独考核,真正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我们团队主要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实行团队化管理以后,立案庭直接将案件分配到我这里,我自己签发自己的法律文书,这样更加明确了自身的审判职责,提高了审判质效。截至目前,第二团队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离婚纠纷案件175件,结案127件,调解50件,撤诉64件,调撤率达90%,无一发生涉诉信访案件。”第二团队审判长于淑风向记者介绍。
该院政治处副主任刘玉杰说:“‘大少审、大家事’审判体系建立以后,切实解决了原先各法庭之间收案数量不稳定、不均衡及审判资源浪费的问题,而且通过团队化审判,解决了办案法官职、责、权不统一问题,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
三个品牌:
构建少审即墨模式
除了将预防犯罪体系及家事审判体系两大制度体系有机结合之外,该院少年家事庭也充分发挥品牌效应的作用,建立起了“心灵港湾心理干预工作室”、“家事心桥调解室”和“法官妈妈孙伟丽工作室”三个工作品牌,成为少年家事审判“即墨模式”的框架和支撑。
“目前,在‘大少审、大家事’审判体系中,我们的工作重点在于将涉少刑事审判中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干预等工作机制纳入家事审判范畴,探索建立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体系及家事审判工作体系有机结合的‘即墨模式’。”孙伟丽说,“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心得。”
孙伟丽介绍说,“小杨今年刚满16周岁,因对门邻居喝酒后在其门口骂人,小杨便一时冲动,将其打伤。受理后,案件被送到了‘法官妈妈孙伟丽工作室’。小杨对我们说‘我爸妈都不管我,你们凭什么管我!’通过交流,我感觉到小杨心理存在症结,而家庭就是症结的源头。正在准备启动心理干预程序之时,我又听到了这样一个消息,小杨的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该离婚案件已分到了于淑风审判长手中。小杨父母对其不管不顾,见小杨出事,两人便想着干脆趁机离婚。对这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家事审判两大制度体系有机结合的案件,我决定‘双轨并行’。”
在“心灵港湾”沙盘室里,心理咨询师兰老师通过沙盘游戏对小杨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慢慢地小杨吐露了自己的心声:“老虎和狮子代表我和对门大爷,一直在对峙,但没有什么冲突。这两个跳舞的人是我想象的未来的生活,我希望将来我有一个充满爱的家庭。”
而在另一边的“家事心桥调解室”里,心理咨询师杨老师耐心倾听了小杨父母的心声,通过一套婚姻情感心理测试题,准确把握了双方矛盾的重心,并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有针对性地对双方的心理情感障碍进行了疏导。
经过几次的心理咨询及调解之后,小杨父母慢慢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开始检讨。当小杨哽咽着说“爸爸妈妈不要离开我”的录音在两人面前播放时,夫妻俩抱头痛哭,表示以后一定好好相处、好好教育孩子。
孙伟丽说:“我考虑到小杨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危险,结合心理咨询师出具的心理评估报告,判处其管制一年。小杨父母通过调解自愿和好。”
“将心理干预、法官寄语、司法援助、诉求表达等制度引入到家事审判以后,离婚案件的调解率较之前有明显的提升,而且孩子的权益也能够更好地得到保护。”于淑风告诉记者。
即墨法院研究室主任王浩说:“‘大少审、大家事’审判体系的构建,促进了涉少案件和家事案件在工作机制和审判经验上的有机结合,不仅使家事矛盾纠纷的解决更加合法、合情、合理,而且为失足未成年人的父母提供了系统、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从源头上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心灵港湾”:
问题少年心灵栖息之地
未成年人年龄特点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矛盾贯穿于未成年人成长全过程,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疏导和化解,很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动因。即墨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将心理干预引入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于2010年6月成立“心灵港湾心理干预工作室”,聘请三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及两名从事专业心理教育工作的教师,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心理疏导。通过庭前心理辅导、庭中心理帮教、判后跟踪回访三个阶段,运用量表测试、沙盘游戏、团体活动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刘伟告诉记者。
王浩说,到目前为止,即墨法院已为25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进行了心理干预。经过回访,他们的心理健康程度及对外界事物的认知、看法较辅导前有了较大的改善。即墨法院心理干预机制得到了国家、省市级领导的肯定与支持。2012年6月,青岛市委副书记王伟作出批示:“指出即墨法院的经验很好,应在全市推广,同时总结提高形成必要程序,可形成经验上报。”
源头预防:
遏制少年犯罪发生
面对越来越低龄化的犯罪现象,孙伟丽始终坚持认为:作为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应该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不仅要公正地审理案件,更要参与预防案件发生。孙伟丽带着她的团队主动走进学校、家庭、社区,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工作的载体和方式,创造了一种重在激励、重在引导、重在互动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体系。她感到,现在孩子们思想活跃,自我意识强,法制教育必须符合他们的认知方式和思维习惯,才能取得成效。她努力了解年轻人的思想喜好,了解时下潮流风尚,并申请了QQ号,与年轻人交流谈心,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
针对近年来即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孙伟丽自2008年起先后到10余所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讲座,并定期举办“庭审开放日”活动,组织学生到法院观摩庭审、举行“模拟法庭”竞赛等。同时,她主动担任多校的法制辅导员,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搬上课堂,以案释法。
针对校园伤害、溺水死亡、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的特点,孙伟丽收集专门案例,结合青少年面临伤害时的应对措施、增强自我预防伤害的能力,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鲜活的案例相结合,收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2013年起,孙伟丽将法制教育搬到了卡片及展板中,并将法制教育展板定期安置在即墨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中,供全市小学生在开展拓展训练时接受法制教育。
据了解,即墨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2008年的97件下降到2013年的25件,未成年人犯数从2008年的141人下降到2013年的30人;判处非监禁刑的434人中,重新犯罪率不到0.1%。
今年以来,即墨法院率先将涉少离婚案件纳入少年庭的受案范围,扩大了以往以抚养权纠纷、监护权纠纷、探视权纠纷等为主的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涉少案件和家事案件并轨审理符合两类案件的特性,二者在案件类型、保护对象、涉及法律关系等方面基本相近,将两类案件合一,更有利于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家事案件与少年案件并轨审理后,原来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的特色机制,应用到家事案件审理当中,比原来单纯的家事案件审判效果要好得多。
对于今后的少审工作,即墨法院院长陈显江充满信心:“今后要继续努力,通过创新机制,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少审法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记者 唐亚南 通讯员 王 浩 贾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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