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自8月18日开始至8月25日,陕西大荔县举办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茬次基层干部轮训班。培训会上,大荔县司法局局长刘彦辛为基层干部讲授了《农村基层干部应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培训会分三期举办,对象为全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包括股组级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共1200余人。刘彦辛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列举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部分违法违纪案例进行宣讲,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他希望基层干部要有所畏惧,要守住底线,要有所作为,要有正义感。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通过此次宣讲,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激励他们学法用法,带头遵守法律,带头树立法治信仰,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达到警示、教育、激励的效果。(通讯员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