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针对爆破企业反映“审批难”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以乌达分局为试点,不断简化危爆危险物品相关证件审批环节,减少群众往返次数,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乌海市公安局制定了新的办事流程,将过去分别需要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民警及大队长、分局副局长审核审批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等多级审批模式改为由政务大厅受理,公安行政审批主任审批的二级审批模式。 (记者 李濮男 李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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