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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速交警百辆警车装上“电子眼”

2014-08-26 15:24: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不按规定变换车道、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逆行……今后,这些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将难逃交警法眼。8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为100辆执勤执法警车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专盯高速公路上的9类动态违法行为。

    高速公路上有一部分违法行为存在流动性强、抓拍难、取证难问题,需要当场保留证据进行查处,安装行驶记录仪后可以实时记录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动态违法行为,可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高速公路逆行、倒车、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膜或反光膜污损、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以前,民警在固定证据时只能使用手机、照相机等拍照,由于抓拍时间不够,没有连续性,易造成取证不充分,处罚依据就会比较牵强,容易引起争议和纠纷。

    “行驶记录仪在车辆启动后自动开始工作,我们驾车巡逻途中自动记录、抓拍违法行为,视频能完整记录车辆的违法行为,让违法驾驶人无从否认。”高速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岳建涛向记者介绍,“在试用阶段,行驶记录仪平均每天能查处各类动态交通违法50起左右。”巡逻民警回到大队后,会把当天巡逻时摄录到的动态交通违法信息导入违法信息库。

    行驶记录仪还能有效保护民警执法时的权益。“不少货车驾驶人在被我们查处后,经常不承认违法,甚至冤枉民警或试图收买我们,而行驶记录仪不但可以录像,还有录音功能,在警车内进行违法处理时,能有效收集证据,保护我们民警的权益。”岳建涛说。

    (记者兰泽东、通讯员宋大勇、徐征)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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