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抓观念、抓素质、抓实效和抓监督“四抓”举措,强化民警执法责任,健全执法制度,创新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实现了无立案不实案件、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目标。
抓观念,领导带头做表率
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领导班子坚持“抓执法就是讲政治,抓执法就是树形象,抓执法就是抓队伍”的理念,将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队完善工作研讨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各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执法工作和解决执法问题,遇到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案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保执法质量。大队还建立法制教育学习制度,领导带头学习各种法律专业知识,形成“讲学习、精法律、强素质”的氛围。
抓素质,开展全员大练兵
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以强化民警执法素质为切入点,开展全员大练兵,全面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大队建立法制学习制度,通过专题讲座、一案一议、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使民警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条文,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质量意识;坚持抓学习、抓培训、抓锻炼,提高民警的综合业务能力;建立“一帮一”互助学习机制,通过传、帮、带让新老民警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抓实效,五项制度齐落实
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狠抓案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办案民警、法制员、大队领导“内部三级审核”机制;完善执法汇报制度。民警在执法中遇到疑难问题,先询问法制员,解决不了的向大队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县公安局法制部门联系;规范案卷档案管理制度。所有案卷由民警、内勤、法制员进行三级把关阅卷,一月一装订,确保各类台账、文书、案卷在制作和保管上规范有序;细化执法考评制度。提出明确的责任目标要求,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名民警;规范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法办案、信访投诉等情况在岗位目标考核中的分值。
抓监督,防微杜渐严把关
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将制度监督、群众监督与内部监督作为抓工作促落实、抓执法促提高的重要措施。他们在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的同时,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将办案程序、时限公开,便于当事人监督;认真落实法制监督员制度,确定4名业务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作为法制监督员,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记者 张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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