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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到派出所没有“最后一公里” 陕西“家门口派出所”样本调查

2014-08-26 08:33:4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刘警官,上次您留在我家门口的联系卡我看到了。不好意思,白天我要上班,一直没时间去派出所。”忙着工作的张女士给刘心鑫匆匆打来一个电话。

刘心鑫是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西航社区民警。

“没事,我办好了给您送到家里去。从小区最远的那栋楼走到我们的警务室,最多也不超过三分半钟,非常方便。”刘心鑫说的警务室,就是于去年底成立的西安最早实现在警务室办理基本业务的“家门口的派出所”。

而如今,在陕西,像这样的警务室早已不是这一家了。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介绍说,陕西已建成警务室28424个,配备警务室民警9531名,全省警务室民警已达到派出所总警力的63%。

姚六一的故事

姚六一是钟楼小区的社区民警。这个小区有五个门,随意哪个门都可以自由进出,每天的人流量都有上万人。

此处难管。可是南大街派出所所长李瑞对姚六一很看好,说“他对群众有五心:真心、耐心、诚心、贴心及全身心。”

今年大年初七,小区的一家凉皮店,小伙计想赶在下雪前随父母赶回老家,老板认为合同没到期,不给退还押金。双方僵持不下,最后找到民警姚六一。

“其实这事我可以不管,推到劳动部门去也在情理之中。可我总觉得不妥,于是就从身上拿出1600元钱给员工让他回家,老板给我打了欠条,在合同期满的日子把钱还给了我。”姚六一说,“我懂得最简单最朴实的道理,那就是你跟群众不隔心,群众就把你当亲人。”

小区的居委会主任赵大妈说,姚六一没做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就是那些小得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值一提的事,天天做,时时做,长年累月堆积起来,形成了这里的人对他的信任、爱戴,甚至离不开。

不跑冤枉路

连日来,《法制日报》记者走访西安几个社区警务室,不由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徐家湾派出所所长李江涛告诉记者,2013年8月,政府集中为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办理社会福利补助。当时有关部门要求老年人办理常住人口信息证明,那一阵,徐家湾派出所十几平方米的大厅挤满了人。距离派出所较远的社区、农村的老人们来一趟有诸多不便,这也成为社区服务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我们连叫号机都买了,就是银行排队的那种。”李所长说,当时就想,如果类似的证明能进警务室办就好了,就可以很大限度地分流派出所压力。

为使警力摆布及警务室设置更加实战化、布局更加合理化,使之最便于群众办事和报警求助,西安市公安局“警务室工作平台”试运营,西安第一家走进社区的派出所“应运而生”,西安人终于有了家门口的派出所。

问:何为警务室工作平台?

答:社区民警面对一个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个摄像头。“每天上下班,我需要对着摄像头在线签到,在领导的后台,都能看到社区民警的点名情况。包括工作痕迹、办理证明、录入矛盾、录入舆情等等,都能在后台看到。”民警刘心鑫拨动鼠标。

“社区警务工作平台的电子台账模块,将社区民警的大部分日常工作条目化、清晰化。比如矛盾纠纷调解、报警求助、案件回访、工作日志等。台账共享了公安系统的很多资源,信息可以自动生成和比对,统计、研判都很方便。”刘心鑫说,以前在为群众办理无违法犯罪证明时,需要以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为依据,然后再由民警经签字后到派出所加盖公章,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公章又在派出所,于是往往出现群众在社区居委会与派出所之间多次折返。现在到警务室就能办理,而且还能预约办理,一对一办理,最大程度地省去了社区居民的麻烦。

“有了家门口的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派出所能干的工作在警务室也能实现,避免了民警在警务室与派出所之间来回奔波,稳扎稳打地实现了警务前移。”徐家湾派出所所长李江涛说。

“八仙过海”

“家门口派出所”如何开展工作?

钟楼小区的社区民警姚六一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学会“解麻雀”,也就是因地制宜,找出规律。

有一起矛盾纠纷,让西航社区的社区民警刘心鑫印象深刻。有一次,不知道从哪儿传出来的噪音让全楼的居民都吵起来了。每个人都在吵,都在骂,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骂的是谁,也不知道最初那个扰民的噪音究竟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面对这种令人焦躁的充满负面情绪的争吵,年轻的刘心鑫冷静地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重要的不是找出噪音从哪里传出来,重要的是你们每一个人的处理方式。当噪音发生打扰你的生活后,你选择的是在楼道辱骂,毫无对象的辱骂,这样无论有意无意,楼里的每个人都可能认为你在骂他,不但事情没有解决,还让一个小矛盾扩大成了大矛盾。

“群众来找我,说明群众有困难,无论这个困难我能否解决,最重要的是我的方式,我对待群众的方式,我处理事情的方式,方式与结果同样重要,有时候甚至更重要。”刘心鑫说,市局、分局、派出所要求的“家门口”,在我看来不仅仅是一个词,更是三个字:“家”是我们要为群众创造的服务环境,无论是警务室还是社区都要像“家”一样温暖;“门”是我们要为群众展现的“灯常亮、门常开、人常在”态度与责任,让群众无时不刻的感受到社区生活的安全和踏实;“口”是我们所追求的服务宗旨,通过我们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让群众对我们社区警务工作的满意口口相传,有口皆碑。

“家门口有了派出所,各种先进的电子设备陆续进入警务室,办理各类证明都变得越来越快捷。”西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任军号分析说,“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群众真正热切企盼的,恰恰是像姚六一和刘心鑫这样安安心心兢兢业业的社区民警,用真诚和善良,让群众受益、社会受益。”

公安厅长的喜悦

2006年,公安部在全国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陕西按照一个社区建一个警务室、一个行政村建一个警务室的建设目标,持续推进。在此过程中,有三大可喜变化,振奋人心。陕西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掰指数来:

——真正建立起扁平化分级指挥机制,布下了一张能收能放、能打能防的防控天网。2013年,陕西“零发案”社区达到524个,同比上升15%,“零发案”行政村10513个,同比上升19.4%;

——社会管理水平明显增强。陕西按照实有人口3000人以下的社区配备1名、实有人口3000人至10000人的社区配备2名、10000人以上的社区至少配备3名民警的标准配备专职社区民警,机关民警人浮于事的局面得到扭转。

——警民关系更加和谐。2013年,陕西省警务室民警共走访单位5.3万家、群众81.2万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6千多件,为群众做好事3万余次。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2.37%。

本报记者台建林 本报通讯员辛仪叶盛强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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