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题报道之一
广西:山歌唱给爱农护农的检察官
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检察官张贴“两委”选举预防犯罪宣传挂图。吕晓艺摄
“一赞好人检察官,抓住坏人四方安;
再赞恩人检察官,追回钱物送归还;
三赞亲人检察官,修路架桥天地宽;
检察机关,就是农民利益的大靠山……”
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民间歌手韦老汉,用壮族山歌歌唱检察机关为农民挽回种粮损失的故事。
重拳打击,让农民权益少受侵害
2013年春来早,田林县的农民早早从种子公司买回玉米种子,开始一年的劳作。岂料,这年的辛劳没有像往年那样获得回报,种下去的玉米要么不出苗,要么不接穗。“问题出在种子上!”有经验的农民马上判断出问题的根源,立即找种子公司讨说法,并且报了案。
获得案件线索后,田林县检察院侦监部门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快速破获此案,涉嫌销售假种子的蒋嘉豪、梁贵芳等人悉数归案。
案件移送至田林县检察院后,该院公诉科进一步提出补充证据的意见,要求侦查机关查清假玉米种子的来源,加大对涉案假种子下落的追回力度,避免对更多农户造成侵害。近日,涉案经销商受到法律的严惩,农民的损失得到补偿。
这是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的一个缩影。
2013年,广西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此项活动,重点查办党委政府关注、农民反映强烈的涉及“三农”案件。在线索环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等多种办法,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在侦查环节,确立以自治区院为龙头、市(分)院为主体、基层院为基础的侦查一体化模式,集中力量查办重大案件,深挖窝案串案;在诉讼环节,加强对案件的审查把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
据统计,2013年,广西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坑农害农犯罪嫌疑人200多人,起诉80多人;立案侦查征地拆迁、农村危房改造、社会保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0多人。
检察建议,让农民权益有完善制度保障
今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对“新农合”领域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时,发现“新农合”管理中存在监管信息不畅通、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依法履职责任心不强、监管制度存在“盲区”和“漏洞”等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该院向自治区卫计委提出了包括“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对新农合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大对违规套取和使用新农合资金的查处与处罚力度”、“加强新农合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等四方面内容的检察建议。自治区卫计委很快作出回应,在全区实施“新农合”基金监管大整改。
201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在查办涉农犯罪案件的同时,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农村金融系统、农机系统、水利系统、国土资源系统、交通系统等健全和完善涉农惠农制度。
“检察机关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将使整个农民群体从中受益。”在7月30日举行的自治区检察院与人大代表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对此称赞有加。
专项预防,让农民选对“利益代言人”
今年,广西将进行新一轮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决定,从7月至11月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要求检察机关主动与党委组织部门对接,认真做好拟任人选的任前廉洁准入资格审查工作,严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职务犯罪查询、其他刑事犯罪查询”三个查询关,将“带病参选”、“带病上岗”的候选人员排除在外。
专项预防工作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认可。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新建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专项预防工作思路和工作成效,感谢全区检察机关对“两委”换届工作的大力支持,要求换届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对接。
“‘两委’干部选好选对选准,对农民维护切身利益至关重要。检察机关通过专项预防筛选把关,让更多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优秀人员选拔到‘两委’班子中,农民利益的保障也就多了一道重要防线。”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张坚说。(邓铁军 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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