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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成功调解六万件自动履行率逾九成 广州集力建制形成诉前“联调”

2014-08-25 08:26: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当前,随着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向法院,“案多人少”难题更趋突出,如何妥善迅速化解纠纷成为各地法院探索的重要课题。广东省广州市找到了破解之策——全市法院自2011年6月全面推行诉前联调工作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68183件,调解成功59143件,涉及标的19.3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高达95.7%。

“取得上述成绩,党委、政府的支持绝不是一句空话,正是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诉前联调工作格局,才真正实现联调,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庭外、解决在诉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机制对接确保联调

广州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市诉前联调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徐跃介绍说,诉前联调制度是指对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民商事案件,由法院在立案前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决办法,并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调解以实现诉前解纷的工作机制。

“这就像法院对汹涌而入的案件潮设置了一道分洪闸口,将相当一部分可以分流的案件通过既定程序化解于诉前。”刘年夫指出,提供除诉讼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将大量一般性及简单案件以低成本、高效率方式解决,实现民事审判资源科学配置。

以法院为主力军,发挥职能部门、调解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力量作用是取得“联调”实效的关键所在。为此,广州在推行之初,就致力于打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诉前联调工作机制与综治、信访、维稳等纠纷解决机制对接。

截至目前,全市共在基层法院立案部门、派出法庭建立诉前联调工作室39个,在各类职能部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村社建立联调工作站104个,形成“区县—镇街—村社”三级联调网络。全市法院与430家职能部门、调解组织、社会组织建立联调关系,建立起一支包括政法干警、热心市民、公益律师和社会工作者在内的1300余人的联调队伍。

“推进中,我们还争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各类调解资源优化整合,特别是带动行业协会的积极参与。”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告诉记者,通过行业协会等专业组织调节利益关系,促进行业关系自愈,运用社会逻辑和市场逻辑促进矛盾深层次消解的纠纷化解思路在诉前联调工作中初步形成,一批以行业性、专业性矛盾调处制度规范为特点的纠纷解决平台正在逐步建立。

今年5月,广州中院与广东证监局、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签订《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对全市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此外,广州中院还与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委员会就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市国土房管局就建立物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市总工会就建立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和诉前调解衔接机制,与市妇联就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达成合作意向,并将于近期出台实施意见或操作细则。

整合优化调解资源

近期,一起因三车追尾引发的4起纠纷起诉到天河区人民法院,案涉五方利益主体,涉及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和保险合同纠纷三类法律关系。在预立案后,案件转由该院和区司法局共同设立的调解中心处理。涉案的平安保险公司先行提出调解方案,法官主持调解,5个半小时后,各方达成和解协议。

天河法院院长甘正培告诉记者,案件的迅速了结,得益于法院与平安保险公司已经就标的为3万元以下的小额保险合同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建立了保险行业联调机制。车主、驾驶员、受害人、保险公司等各方利益主体可以面对面调解,及时高效地解决纠纷。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两级法院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医疗纠纷等传统民事纠纷,推行类型化调解模式,提高整体导入力度。

记者了解到,越秀区人民法院与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医疗纠纷联调机制,受理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7.4%;增城法院与公安、劳动社保部门建立联调机制,受理的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4.92%和21.83%;天河法院与三家保险公司和两家银行建立保险、银行卡类纠纷的行业调解机制,使该类案件减少50%,审理效率提速30%。

平安保险公司法律室主任告诉记者,公司一年大约有500件案件,平均每周到法院处理诉讼事务多达40人次,自从与天河区法院达成保险诉前联调机制以来,每到周四的工作联络日,公司法务人员统一到法院签收材料、提出理赔核算方案,并在当天组织案件当事人调解,大大提高了效率,减轻了诉累。

“诉前联调机制以其特有优势,在化解劳动纠纷等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广州市综治办副主任杨滨对记者说,“法院的介入让矛盾的调处更具有权威性,多部门的参与又便于最大限度发挥综合优势。”

目前,广州两级法院已实现诉前联调工作机制与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解纷机制对接,建立了源头治理机制、个案驻点协调机制、信息网络共享机制、对当事人众多并有给付执行内容的案件予以快速司法确认和执行机制。

项目创新关口前移

在推进诉前联调工作中,广州中院确立了“以项目创新带动难题破解、以重点区域带动全局发展”的工作思路,确定黄埔、花都、南沙、增城为全市诉前联调工作示范区,在天河、白云、黄埔、南沙、增城分别试点实施金融服务、商业贸易纠纷行业诉前协同调解,诉前调解与小额速裁、审前调解衔接机制等创新项目。

刘年夫告诉记者,探索符合区域发展的调解模式,涌现出一批凸显地方特点的调解工作机制:天河区建立“主动介入、诉前引导、联合调处、速裁结合、司法确认”的城区诉前联调模式,白云区创设“一庭一所三中心”联调制度,南沙区打造“三级三室”联调机制,越秀区构建“六个一”医患纠纷联动调处机制,荔湾区在专业市场设立工作室促进商业纠纷快速化解等。

诉前联调是强化法律在各类调解中具体运用的过程,广州市近年来由诉前联调工作室牵头,加强法治资源的科学配置,从顶层设计上系统谋划,推动法治资源存量向基层转移。在城区,推行南沙、白云等地“法官进社区”、“社区法官”的工作模式,社区法官指导当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开展诉前联调工作、参与维稳案件调处、开展社区普法工作,实现诉前联调案件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在乡镇,推行增城等地诉前联调工作站进村工作模式,在生产生活纠纷较多、法庭距离较远的村镇设立诉前联调工作站,为当事人就地解决纠纷提供便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协会调解等矛盾化解方式于一体的广州诉前联调机制,通过法治思维实现各类调解资源的衔接、整合和优化,以‘不拖拉、不扯皮、不收费、不结怨、不留尾巴’的优势,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社会目标,是社会治理的又一项创新与实践,是妥善迅速化解纠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广州样本’。”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沙指出。本报记者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杨晓梅周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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