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责任田”。这为履行好主体责任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根本指引。
贵州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和检察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最高检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抓领导、领导抓”,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抓领导,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核心和关键
“两个责任”的提出,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集中体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重要意义。落实好中央要求,首先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其核心和关键是要坚持抓领导。
严明政治纪律。贵州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和检察长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过程中,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始终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请示报告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始终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落实好“责任人”和“带头人”职责,切切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做到敢于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能不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考验着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觉悟、治理能力。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和检察长务必要进一步强化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担当责任,敢于动真碰硬,必须真抓常抓、抓紧抓实,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更加自觉地肩负起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党委和主要领导的作风虚实、工作情况,关系着事业的成败、经济的兴衰、百姓的福祉。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贵州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和检察长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自己,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身作则,做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表率,做纪律严明、恪尽职责的表率,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表率。
坚持领导抓,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本方法
落实“两个责任”,党组“既挂帅又出征”,坚持领导抓,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就是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首要责任、全面责任,包括了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考核责任、示范责任。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尤其是检察长要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注意防止“有时间就抓,没有时间就不抓”,或者是“出了问题才不得不抓”的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不能将主体责任简单化、程式化。不能只表态、不行动,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放在心上,狠抓“不松手”,做合格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就是要坚持“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贵州省各级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是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都要全面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防止有权力无责任、有责任不落实的现象。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要实行由各级检察院党组和纪检机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的制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就是要将落实主体责任与推进检察工作有机结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齐动手”。落实主体责任,要找准切入点,明确突破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保障建设融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一起整体推进,将目标任务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有效防止抓而不紧、抓而不实。重点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完善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和集中管理机制,规范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完善对重大经费开支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制定相关监督办法,促进廉洁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选好用好干部。
种好“责任田”,必须狠抓责任分解和落实
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要在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突出“常”、“长”二字,努力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和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抓好责任分解和落实,把反腐倡廉的责任落到实处。
抓好责任分解,以责任归位,促进责任到位。责任分解是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基础。责任不明确,制度就难以执行,出现问题也难以追究。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和检察长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确定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合理分解到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细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把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个领导干部身上,形成级级有目标、层层有责任,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和责任体系。
抓好责任落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要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把“笼子”扎紧、关严,防止出现“牛栏关猫”。要强化落实时效性,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最高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部署,通过定期通报、谈话制度、实行责任背书、落实报告制度等,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问题意识,抓早抓小,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组织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的要迅速启动问责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四风”和执法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袁本朴 作者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贵州榕江司法局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贵州赫章检察院“四项措施”强化人才工作
·贵州开展依法治省普法宣传调研
·贵州贵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推出七项便民利民措施
·贵州务川都濡司法所“三个强化”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贵州道真司法局:两万条法制宣传环保袋走进农家
·贵州道真司法局:两万条法制宣传环保袋走进农家
·贵州黎平司法局携手江西省洪都监狱开展社会帮教走访活动
·贵州六盘水市司法局“四着力”推动公证服务整体升级
·贵州省司法厅在京召开贵州籍北京律师代表恳谈会
·贵州:澳门特区法律界人士到省高院参访交流
·贵州贵阳市通报8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