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山区法院燕山法庭审结的案件中,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有52件,占该庭全年审结案件的9%。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中判决结案为36件,调解撤诉结案为16件,调撤率为30.8%。经调研认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由于大多数法律工作者并未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业务素质相对较低,较难胜任专业性要求强、技术性要求高的法律服务。
二是有些法律工作者存在不诚实、不诚信的代理现象,损害了法律工作者整体的形象,甚至导致诉讼当事人对包括法官在内的法律职业群体产生抵触情绪。
三是一些法律服务所从受理案件到立案、代理、收费等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如内部监督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案件卷宗材料不齐全,导致内部管理混乱。
四是法律服务所只能在本辖区开展业务,而不能跨区域设立。法律工作者除担任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协办公证、见证等业务,服务范围仅限于民事调解、简单民事、经济案件的代理,在其他法律服务领域鲜有涉足,使得业务范围狭窄、规模不大。
五是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大部分年龄在40岁以上,人员老化,此外,他们还承担着大量的司法行政事务,工作压力较大。
为解决以上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服务所强化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更新其法律知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对法律工作者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并强化相关惩戒措施。
二是认真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对于那些在执业活动中不诚实、不诚信的法律工作者,对当事人予以适当的提示,以避免受其低劣服务的影响,造成不利的诉讼结果;同时,对存在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适当处罚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内部分工、高效的办案质量、规范的财务管理、齐全的档案卷宗、合理的收入分配、有效的自我约束等等;积极开展机制创新,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经济收入,刺激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吸引社会上热爱法律服务事业优秀人才加入。
四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随着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针对引资后新建企业对法律服务迫切需求,法律服务工作应及时向园区延伸;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及时有效地组织法律工作者跟进服务。
房山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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