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环节,为让全院干警腾出时间,扑下身子,真正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更好地为辖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昌平法院经研究决定自8月19日起在全院实行“周二、四无会日”制度。
一、确定每周二、四为“无会日”。每周二、周四,原则上不召开各庭、科、室、队和中心负责人参加的全院性会议,如遇上级法院或区委区政府通知的会议、重大紧急事项、等或特殊情况确需召开的,须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各部门遇“无会日”,原则上也不得召开综合性会议。
二、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缩减会议时间,简化会议程序。全院性重要会议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一般性会议时间控制在半小时左右,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典型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议按照“谁负责、谁参加”的原则,由相关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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