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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强化基层法庭建设 打造法治对外窗口

2014-08-21 12:05: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日报 

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于10月在北京召开,依法治国将成为此次会议的主题。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军,东莞一直把法治建设摆在发展的突出位置。

2012年年中开始,东莞超前性地提出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这其中,强化基层法庭建设、加强法院工作,已经逐渐成为当地推进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造进程的重要着力点。

两年多来,东莞市委11位常委先后到访司法审判一线,调研基层法院、法庭面临的困难及挑战,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的同时,践行三个“不干预”,保障司法独立审判。

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充分激发了基层法官干警的工作斗志,更让东莞的人民法庭建设走在全国前沿。前不久,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作为全国唯一中级法院代表,在会上交流有关法庭建设的经验。

多头并进解基层后顾之忧

作为“世界工厂”,东莞以外向型加工企业为主,人口结构长期严重倒挂。经济发展迅速、人口结构多元化促使各类纠纷逐年增加,当地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

据统计,2013年,东莞全市20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56883件,法官年人均结案超过350件,承担了全市基层法院65.35%、全市法院56.86%的审判任务,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7年居全省第一。

“人民法庭面对着最基层的群众纠纷,直接影响着微环境的好坏,我们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支持,希望能让司法的‘最后一公里’更顺畅、更和谐。”2014年7月31日,在虎门法庭调研时,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表达了自己对基层法庭的期待。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事实上,过去两年多来,在新一届东莞市委高度重视下,东莞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门听取法院工作汇报,11位市委常委先后前往基层法院、法庭实地调研,并就干部职数、经费保障、硬件建设等给予政策倾斜,东莞的法院工作获得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

一般而言,人民法庭机构为副科级单位,在东莞,20个法庭庭长全部高配为正科级。为更好落实上级文件精神,2012年,东莞中院还在当地组织人事和编制管理部门支持下增设审管办、信访科等2个内设机构,增加1名副院长职数,将副处级非领导干部职数由原来的7名增加到20名;提高了执行局局长行政级别,增加了16名中央政法编制,充分保障法官的各类待遇。东莞同样注重法庭干部培养,审判资源向法庭倾斜。2009年以来,基层法院新招录218名大学生,50%被分派到人民法庭工作。目前在法庭工作的法官占基层法院法官40.8%。全市法院73%庭长、副庭长具有在基层法庭工作的经历。

在政法编制无法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从2011年开始,东莞市批给全市法院460名聘员指标,公开向社会招录具有东莞户籍、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聘员的工资、社保、医保等福利待遇均由市政府财政拨付。

东莞市政府还专门发文明确由法庭所管辖的镇(街)财政共同提供年人均不低于4.5万元的一般项目经费支持。

在此基础上,2009年以来,东莞市先后“新、改、扩”建了16个法庭办公楼。中堂、大岭山、樟木头、横沥4个法庭受惠于市政府实行的“交钥匙”工程。每个法庭每年还可获得市财政10万元的修缮费补助。

三个“不干预”保障独立审判

在谈及地方党委、人大、政府与法院工作的关系时,法院在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监督、支持的同时能否坚持司法独立一直是法学家们关注的焦点。

在这一问题上,早在其履职东莞之初,徐建华便强调,应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加强领导而不干预”、“实施监督而不干预”、“切实支持而不干预”的原则。

“三个‘不干预’集中体现现代法治的理念,对一些重大案件或是上访到市委的案件,市里都要求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给全市行政机关做出了表率。”东莞中院新闻发言人尹振宇以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结案件数为例介绍说,在清理党政机关未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案活动中,全省有此类案件2200余宗,而东莞市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结案件数为0。这类情况不仅在全省范围内绝无仅有,在全国范围内也极为罕见。

过往多年时间里,东莞行政首长出庭每年只有两三宗,比例约为1%。为支持法院审判工作,2013年年底,东莞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全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统计数据显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出台后,仅2014年第一季度,出庭“一把手”总人数占出庭官员的比例迅速攀升至40%以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渐趋常态化。

随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法庭逐渐成为东莞推进依法行政的讲堂、解决问题的现场会和提升整改应诉水平的课堂。一些出庭的行政首长不仅本人参加,而且还要求相关人员也到庭旁听。

司法延伸创造法治“红利”

有了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司法独立审判又得到制度性保障,近年来,东莞的法院工作也逐年上台阶,各项工作频传捷报,为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治理创新创造出一份份法治“红利”。

据东莞中院审管办主任陈莫强介绍,在省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全省中院2013年工作综合考核中,东莞中院以总分889.89分名列第一序列第一名,其中,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也分列第一序列第一名,创下历史最好成绩。

除了审判执行,东莞两级法院在坚持能动司法,加大司法延伸,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大局,化解社会矛盾上也多有建树。

具体而言,2009年,为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前移化解矛盾端口,东城法庭在全国率先创设“社区法官”制度后,探索建立“社区法官助理”制度。目前全市各(村)社区已经实现“社区法官助理”、“法官工作室”全覆盖。

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全市20个人民法庭还在辖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室、巡回法庭,配合镇街政府化解一批欠薪企业倒闭逃债等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

各人民法庭先后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派驻法官在辖区镇街人力资源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成功化解大量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纠纷。

2014年,东莞中院被最高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制度的落实,需要物质基础来加以保障。为杜绝“聘而不用”,东莞每年还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建立人民陪审员补贴台账制度,每月对陪审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前不久,在原有226名人民陪审员基础上,东莞又新任命了315名,“倍增计划”有望在今年提前完成。

谈及东莞地方党委政府及法院最近数年在司法审判实践所下的功夫,有专家认为,在“依法治国”已然成为当下中国最为重要、最需迫切解决的问题之时,东莞基层法庭建设所取得的经验及成绩,实质上正在为真正实现法治中国先行探路。

在土地、用工、税收等以往优势渐行渐远之际,法治化将有望成为东莞打造与国际接轨,再度吸引外来投资软环境的新利器。可以说,基层法庭建设,正在成为东莞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对外窗口。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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