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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区:单兵执法仪促执法规范化

2014-08-21 11:23: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办案全程都有影像为证

黑龙江林区:单兵执法仪促执法规范化

“抓捕时获取了重要案件信息,审讯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又矢口否认,还坚持说押解人员在途中对他有暴力行为。直到审讯人员最后当场调取了相关视频,李某才心服口服。”黑龙江省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官说的视频,就是办案人员利用单兵执法仪当场记录下包括李某谈话在内的押解全过程,小小的单兵执法仪,为案件的成功突破作出了大贡献。

全省林区检察系统从自2013年开始,全面推广使用了单兵执法仪,单兵执法仪在证据固定、规范检察干警执法行为、保护检察干警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成为林区检察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助推器。

“为林区两级院反贪干警配备的这150台便携式警用单兵执法仪,每台可连续录制4至5小时。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使用制度,这在全省检察系统是首创。”林区分院反贪局局长王禹基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从接触犯罪嫌疑人开始,就使用单兵执法仪进行影像录制,直至犯罪嫌疑人到达办案工作区。在犯罪嫌疑人被带离办案工作区押往看守所的过程中,同样使用单兵执法仪进行影像录制,做到了从接触证人、犯罪嫌疑人到押解、审讯等均有影像记录,与办案区、看守所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形成视听记录的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了押、审、搜均有影像记录。

2013年3月,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定林区分院侦查省电力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有关责任人贪贿犯罪案件,案件侦查历时3个月,共立案25件25人,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全程使用单兵执法仪,对侦查办案整个过程不留死角全程进行拍摄,形成光盘220余张,合计4430余分钟。林区分院在办案过程中没有收到任何投诉和执法异议,并为证据合法性提供了有力保证。

2013年4月至今,林区两级院共办理自侦案件90件95人,其中大案67件71人,要案7件7人,全部做到了单兵执法仪与“同步录音录像”的无缝衔接,共形成电子数据160GB。(记者谭玉君 韩兵 通讯员鲍禹)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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