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陕西省司法厅在西安举办了全省第21期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班,新核准的111名司法鉴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集中讲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文书规范》、《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以及司法鉴定实务等内容。培训结束后又对参加培训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了业务考试。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萍出席开班仪式,并做了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对新核准的司法鉴定人进行岗前培训,是《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必经程序,也是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培训学习,要使大家全面掌握、深刻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目的和要求,明确司法鉴定的基本内容和性质,掌握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文书制作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遵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了解司法鉴定改革发展的方向,明确司法鉴定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积极的作用。
会议要求,一是认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诉讼活动中的七种法定证据之一,不仅本身具有证据功能,同时还具有对其他证据审查判定的功能。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就是要对法律负责、对科学负责、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负责,对群众的愿望和利益负责,最终是对案件的事实负责,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司法鉴定不仅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而且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也具有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二是要了解司法鉴定业务特点,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司法鉴定人既是科技工作者,又是法律工作者,全体参训人员要通过培训完成从过去单纯的专业技术工作者向司法鉴定人的转变,既要转变身份和角色,还要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尊重科学的观念,既要精通业务讲科学,还要讲政治、讲法律、讲职业道德。三是要加强培训教育管理,确保培训工作收到实效。首先要重视学习,岗前培训只是一个基础学习、入门学习,以后还要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司法鉴定改革发展的需要,希望全体参训人员圆满地完成培训课程,学以致用,做好上岗准备,尽快适应司法鉴定业务需要;其次要求全体参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纪律制度,互相帮助、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然后鉴定处要精心组织,要加强考核,认真落实培训课程,掌握培训的整体情况,将其纳入年终考核,记入执业档案,并适时进行通报。
会议强调,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光荣的职业,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的神圣使命。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要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全面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司法鉴定质量持续提升,执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科学性、可靠性不断提升,为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