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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重大火患判定及督办办法

2014-08-20 14:30: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 

    青海省消防总队日前出台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社会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定性、判别、督办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于8月6起实施。

    《办法》所称的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办法》指出,消防机构要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办法》强调,消防机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进行处罚,督促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责任人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采取措施、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 王文华 闫龙伟)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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