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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就如何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专题会议

2014-08-20 09:17: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法制报 

    8月14日,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厅党委如何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厘清责任,落实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会上,省司法厅党委成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厅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及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等问题,深入地学习了中央及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与会同志深刻认识到:厅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二是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责任,选好用好干部;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四是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五是领导并坚决支持纪检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系统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就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厅党委书记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厅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为了更好更积极主动地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让纪委更集中精力回归主责主业,会议还就厅纪委如何从其他业务工作中剥离出来、聚焦主责主业做出重大的工作调整,明确职能定位和责任划分,厘清主责和专责的关系。将厅纪委过去承担的组织协调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等项工作移交给厅政治部、办公室。厅纪委书记今后不再分管审计等其他工作,以集中精力聚焦主责,落实“三转”,搞好监督执纪问责,保证纪检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崔国红表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从自身做起,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厅党委要成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忧患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细化落实责任,把管事与管人,抓分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强化风险防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厅党委与厅纪委之间的关系要成为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形成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记者张楠)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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