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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举办优秀民行办案人竞赛

2014-08-20 08:44: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浙江网 

    8月12日至14日,浙江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办案人业务竞赛在杭州举行。经过业务知识笔试、审查终结报告和多媒体汇报课件制作、案件汇报与答辩等环节,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胡卫丽等10名选手脱颖而出,成为本次赛事的优胜者。

  为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民行检察队伍素质,选拔人才,近些年来浙江省检察院每三年举办一次民行业务竞赛,今年已是第四次举办这项赛事。通过本次竞赛,浙江省检察机关还将选出两名选手代表浙江参加下半年高检院举办的首届全国民行业务竞赛。

  三天的赛程充实而又紧张。来自湖州地区的一名选手说,竞赛形式新、强度大、要求高,特别是第二天上午进行的审查终结报告制作环节,选手们在4小时内必须完成一份高质量的审查报告。“提供的资料很多,时间很紧张,也很考验我们的办案能力。”另一名选手则表示,多媒体汇报课件制作这一新增考查内容也体现了媒体新技术发展背景下对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工作能力的要求。

  根据事先安排,业务笔试和审查报告两项成绩排在前十五名的选手将进入第三天的案件汇报与答辩环节。由来自浙江大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律师协会、江苏省检察院的5位法学界专家组成的评委组将给选手们的答辩表现打分。结合业务笔试、审查终结报告制作和答辩成绩,工作人员计算出选手们的最终成绩。据了解,最终成绩排在前十位的依次是:省检察院胡卫丽、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周春梅、省检察院杨明霞、杭州市检察院龚赟燕、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孔鹏、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朱媚、龙泉市检察院徐科敏、嵊州市检察院赵寒春、嘉兴市检察院唐永刚和丽水市检察院张辉。

  2013年1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相继实施,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傅国云告诉笔者,新法规实施带来的新情况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民行工作的重心也将转变到对公权力监督为主,应加强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和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为此,我们考查了新法规的内容,特别是程度违法、人员违法等知识,增加了难度。通过这次竞赛练兵,目的在于提高检察人员法律监督素能,保证民行检察部门能依法履职,积极应对新形势的挑战。”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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