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关工委等10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普洱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建设工作,8月14日下午,普洱市召开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专题工作会议。市综治办、市关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对《意见》内容等进行了学习,并对《意见》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市关工委“关爱团”团长郑维庄指出,《意见》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联动,提高认识,积极推动工作落实,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将未成年人所涉案件纳入项目范围。市关工委副主任张希升强调,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涉及部门多、环节复杂,政策性、法律属性强,要充分认识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张希升要求,参会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协调配合,对口指导好思茅区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使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市综治办副主任何国新在总结时强调,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人力物力投入大,因此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尽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章立制,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促协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普洱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