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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洪雅:“老冤家”变成“干亲家”

2014-08-15 14:46: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老婆,今天炒的回锅肉味道好把实,给干亲家端一碗过去……”“我就说哪家在炒回锅肉哦,多远就闻到香味了,原来是你们家哦!”老朱端着刚出锅的回锅肉敲开了对面老张家门,老张边开门边说。看这如此和睦的邻里关系,谁能想到老朱老张这对干亲家4年前曾是互相看不顺眼、大打出手的邻居呢!

    老朱和老张是家隔一条公路的邻居,老张是村民小组组长。2010年7月23日,因退还水泥路保证金一事发生纠纷,老朱一时冲动,将老张推倒在地,顺手捡起地上一根竹竿朝着老张打去。老张被打成轻伤,老朱自己也受了伤。当年12月15日,洪雅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老朱移送洪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此案属于邻里间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且犯罪嫌疑人已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并得到被害人谅解,被害人亦请求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洪雅县检察院决定对老朱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对该案启动刑事和解程序。

    “和解的目的是化解矛盾纠纷,而回访更是为保障这一目的的实现而进行的积极探索,避免案结事未了,和解与回访必须有机结合。”承办检察官联合双方所在社区和派出所合力监督,开展走访进行调解,定期对两家人进行回访,了解和解后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同案重复诉讼,避免矛盾激化。在半年后的刑事回访中,检察官看到的是两家人冰释前嫌,在生活上相互照顾,还结成了“干亲家”。

    今年6月,洪雅县检察院对2011年以来该院适用刑事和解后被不起诉的44人进行回访,无一人重新犯罪,回归社会后通过教育均能遵纪守法,刑事和解与刑事回访的“联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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