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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仁寿: 未检工作走出新路子检察长收到“最好礼物”

2014-08-15 14:35: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李叔叔,我放假了,这是我的成绩单和获奖证书。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不会取得今天的成绩,谢谢!”近日,四川省仁寿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知易上班刚到办公室,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敲门而入,向他表示谢意。

    “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礼物!”李知易高兴地表示。

    小伙子姓张,本是仁寿高中的一名学生,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离家出走。爷爷奶奶身体都有病,家里靠父亲干农活维持生计,家庭的贫困让小张在心理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2013年1月2日,因偷拿同学包里的1700元钱,仁寿县公安局以小张涉嫌盗窃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仁寿县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小张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且有监护条件。为此仁寿县检察院对小张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让其回到学校继续读书。2013年9月,小张以高分考取了四川某高校。

    自2012年成立未检科以来,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仁寿县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联合会签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法》等文件,促成该县综治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仁寿检察院推动下,仁寿县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立完善了合适成年人到场、监护人到庭、分案移送、分案审理、社会调查、在押未成年人表现纳入量刑参考、法律援助、庭审教育及量刑事前沟通等20余项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制度。

    截至目前,该院适时介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社会调查37件,司法援助19人,回访考察6人,在押未成年人表现纳入量刑参考22人,提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检察建议14份。

    经过几年的探索,仁寿未检工作走出了自己的路子。8所初级中学设立“三员”(警员、检察员、审判员)法律服务室参与学生德育教育,确定爱心企业为“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帮教“问题”少年,民政部在仁寿县试点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选派检察官到民政局未保中心设立的法律咨询室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建立60所“假日学校”和“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基地”丰富未成年学生假日生活。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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