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了解到,河南省已经启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试点建设工作,首批试点单位共有6个,分别是方城县、尉氏县、开封市龙亭区、平顶山市卫东区、巩义市和永城市。
据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弋振立介绍,社区矫正中心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管理教育帮扶的工作平台,与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合署办公。社区矫正中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协调组织有关方面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性帮扶,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按照河南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应设置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监控管理室、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治室、警务检察室、档案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等工作区域。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由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专职工作者组成。社区矫正中心可以自己建立或依托社会资源建立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区服务等基地,为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提供场所保障。
据悉,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从2009年试点、2011年全面实行。截至今年6月,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万余人。(首席记者赵蕾特约记者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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