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党组再次受到贵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表彰,荣获“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称号。近年来,市司法局党组按照“抓党建,强班子,求创新,谋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基础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发挥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长期保持在全省前列,遵义市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成绩突出单位”、遵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遵义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二十佳领导班子”表彰。市司法局机关党委、4名党员分别荣获市直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党建工作指导者表彰。市司法局和余庆县司法局3名党员同志分别被司法部授予“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一是抓学习,促思想。市司法局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和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突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推进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推荐党性修养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党员到支部书记岗位上工作,为各党组织选准配强领导班子。创新党建工作激励机制,以机关干警绩效考核成绩为依据,对党员同志进行工作实绩考评,2013年19名优秀党员受到表彰,9名党员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
二是抓党风,促廉政。市司法局不断健全有关人、财、物等多项管理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对《政务公开制度》、《效能建设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修订,严格制度执行。加强监督,坚持邀请纪工委领导和本局党外干部列席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党员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内机密外,坚持决策前征求党员意见、决策后及时进行公开;坚持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述职和年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局党组一班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主动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进行廉政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抓载体,促作风。市司法局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转变作风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局党组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重点开展了“领导干部领题调研”、“领导干部大走访”、“机关干部驻村”、“机关干部联系司法所”以及“帮联驻”等工作。2013年,局机关和干部个人投入资金19.24万元,解决帮扶村道路硬化、农灌引水渠修复,帮扶“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贫困党员、“三关爱”对象、计生贫困户家庭等,并积极为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四是抓队伍,促落实。市司法局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推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等4个市级层面指导性文件出台,为破解我市司法行政发展难题提供了支持和保障。率先在西部地区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司法部、司法厅高度肯定,在全省司法行政会议上做了交流发言。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八个一”建设,60个村通过市级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验收,习水县程寨乡石门村、桐梓县茅石镇茅坝村被命名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习水县获得“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表彰。推行特殊人群精细化管理,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实施劳教制度改革,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教育矫正质量和监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强化法律服务的监管,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工作,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率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多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主要工作数据排全省第一,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了经济发展。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纠纷近5.6万件。加快全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认真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方针,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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