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作用,促进债务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8月11日,省法院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公布失信被执行名单信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自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施行以来,截止6月底,全省法院共向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32人,有效惩戒了失信行为,促进一批案件顺利执结。
《通知》要求,一要对执行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全部依法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做到应录尽录,坚决杜绝选择性录入。二要进一步提高入库名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录入,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惩戒作用的发挥。三要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维护,对新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时从名单库中删除。四要加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建设。每个中院辖区应确定一个示范法院,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提高其他法院整体水平。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张贴布告、发放传单等方式,公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切实提高信息覆盖面,做到街头巷尾、老幼皆知,让“老赖”无藏身之地。
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陕西高院积极传达学习周强重要讲话精神
·陕西高院各部门积极传达学习周强院长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陕西高院政治部学习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陕西高院大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
·陕西高院传达学习周强院长讲话精神
·陕西高院召开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推进会
·陕西高院召开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推进会
·陕西高院副院长召开分管部门会议 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陕西高院学习贯彻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陕西高院副院长通过远程视频接访信访当事人 稳妥处理涉诉信访问题
·陕西高院到曲江一中开展普法漫画书赠送活动
·陕西高院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