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全省热心消防公益奖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首届热心消防公益奖评选表彰活动,长期关注和参与消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均在评选范围之内。
《办法》规定,热心消防公益奖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每次评选表彰5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参评对象需具备积极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主动报火警和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或抢险救援,避免重大损失,有重要贡献;积极投身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等条件。活动开始后,全省各地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布全省热心消防公益奖的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利用微博、微信及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多渠道接受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对象。
据悉,山东省公安厅专门成立全省热心消防公益奖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各地上报候选人由省公安厅组织专家最终进行评审,同时择优参评全国119消防奖。 (记者 王全军 吴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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