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昌平区召开贯彻中央禁毒工作精神推进会。会后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兆欣迅速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组织公诉和未检部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并结合昌平区的有关工作部署,对如何推动我院禁毒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上,刘兆欣副检察长要求公诉和未检结合部门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清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加强惩办毒品犯罪的紧迫感,把禁毒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各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办好毒品犯罪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文件上来。坚持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从严从紧,从重从快,认真做好毒品犯罪的审查办理工作。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毒品犯罪惩治力度。毒品犯罪是社会的毒瘤,中央把禁毒工作提升到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的高度,把禁毒工作当作关系国家危亡的大事,大家纷纷表示应落实中央会议精神,从服务大局出发,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着力解决目前惩办毒品犯罪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大毒品犯罪追诉的力度,确保打击力度和案件质量并重。二是有的放矢,对于证据较为薄弱的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要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指导公安合法取证、全面侦查;对于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要注重准确把握定性,坚持不枉不纵,有效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主任检察官改革为契机,把当前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毒品犯罪的惩办结合起来,明确任务要求,落实责任到人。通过分解任务、督促落实等形式,组织各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开展对毒品类犯罪疑难案件的分析研判和调查研究,着力提高办理此类案件的专业素能。此外,对于目前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所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为公安缉毒的调查取证工作等进行有效引导,不断开创毒品犯罪处理的新局面,有效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为昌平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积极宣传,创造禁毒良好氛围。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禁毒宣传。一是加强内部合作,开拓宣传渠道。与组宣部门有效合作,为其提供丰富的宣传案例素材,利用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媒体资源充分宣传毒品犯罪的危害性。二是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利用检察官进高校讲课等方式,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有效宣传,通过真实的案例警醒大家远离毒品,营造禁毒的良好氛围,推动我院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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