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恐怖主义犯罪活动,只要能够切断恐怖主义犯罪的资金流和人员群体,恐怖主义犯罪必然会呈下降趋势。
恐怖主义犯罪与传统的犯罪有着本质的区别:恐怖主义犯罪往往与宗教、民族关系等紧密结合,恐怖分子其实是以民族和宗教为幌子来遮掩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实质。
近年来,我国已连续发生了多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暴力恐怖主义犯罪活动有着区别于传统犯罪活动的独特之处,如果单纯沿用传统犯罪的预防、打击方法很难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因此应当紧密结合当前信息化、网络化、科技化的背景,通过整合资源,坚持情报引导,构建立体化反恐怖合成打击机制,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活动。
整合多方力量,组建反恐怖专门领导机构
当前,我国的反恐怖主义犯罪的主要力量比较分散,主要有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武装警察部队、专业反恐突击队及其他社会反恐力量等,其各自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反恐怖工作,相互之间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而主要是相互配合的关系。反恐怖力量的分散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反恐指挥、运行,容易造成多头管理、多头指令、命令不一、重复工作,特别是在反恐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中,往往会造成有限信息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收集。这种分散的防范、打击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防范和打击力量的多元化,能够保证打击力量,但是同时也容易造成信息资源的不对称、打击力量应急处置难以有效整合的局限。
反恐怖工作,不是某一个国家或某一个政府的义务,它是国际义务;反恐怖工作,不是某一个国家或政府部门所能独立完成的,需要多个国家和政府部门、需要全社会人民的积极参与。因此,作为同样面临恐怖犯罪威胁的中国,应当积极吸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成功经验和做法,组建反恐怖专门领导机构,如美国针对恐怖犯罪活动于2001年设立了“本土安全办公室”。
反恐怖专门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将各有关机关、单位以及个人所反映、收集到的涉恐情报信息进行整合、研判,迅速、及时地将有关情报信息发送给有关机关或单位,确保涉恐情报信息资源的多方共享;负责协调国内反恐怖演习或模拟活动并协调全国性的反恐怖活动,负责协调、领导恐怖犯罪的应急处置、反恐怖犯罪活动的侦查等工作,从而实现反恐怖专门领导机构领导、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反恐怖相关活动,各有关机关或单位作为参与力量服从该机构的领导和协调。
整合情报收集工作,坚持情报引导反恐工作
做好反恐怖犯罪工作,必须坚持以情报引导反恐工作,这是当前应对恐怖主义威胁的必由路径。反恐怖情报,不同于以往公安侦查机关单纯的刑事犯罪情报,它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多种社会资源、多个业务领域,其实质上是多种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
公安侦查机关传统的情报工作,主要是刑事犯罪情报工作,而反恐怖情报工作,则不仅仅是犯罪情报,更为重要的是涉及恐怖活动的社会情报,比如涉恐嫌疑人员信息、涉恐网络信息、涉恐资金信息、涉恐活动信息以及作为恐怖犯罪活动的前导活动信息,如购买有关工具、炸药、汽油等信息,而这些信息的收集工作往往不是政府某一个行政机关或部门所具备的职责,其牵涉到多个部门或机关,需要全社会各有关机关、单位或个人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当前公安机关的信息管理和运用一般是自下而上多头报送、层层报送,自上而下逐级研判、逐层设定权限;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同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情报信息平台存在应接未接、应开未开、应授未授问题;级别越高的公安机关,其权限越大,反而承担主要反恐任务的基层公安机关,却由于权限问题无法查、查不到涉恐情报信息,失去了情报信息研判的有力支撑。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活动,应当牢固树立情报引导反恐工作的工作意识,将现有分散的有关信息加以整合,必须打破信息壁垒或者信息保守意识,真正实现信息资源的多方面整合、共享,从而能够及时发现涉恐人员及其活动、涉恐资金来源及其流向、恐怖主义思想意识传播的主要途径等,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工作,弱化或消除极端意识、极端主义的传播和影响,适时进行正向引导;对涉恐人员及其活动进行提前预知、提前侦控,将涉恐人员纳入特殊人员管控范围,密切进行必要的控制;对涉恐资金来源及其流向进行监控,掌握其涉及部门、行业及人员,必要时提前进行资金控制。针对恐怖主义犯罪活动,只要能够切断恐怖主义犯罪的资金流和人员群体,恐怖主义犯罪必然会呈下降趋势。
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各种涉恐线索,有效开展预防和打击工作
各级政府机关、单位在本单位日常工作中,要注重涉恐线索的发现和收集,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防控的主要力量,其日常工作中更应当注重各种涉恐情报信息、线索的发现与收集工作,要紧密依托公安基础工作,将公安基础工作作为发现涉恐情报信息的主要阵地来经营,力求通过人口管理、出租房管理、旅店业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及时发现携带有危险物品、管制刀具以及非法宣传品等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侦控。
鉴于爆炸是涉恐犯罪活动最为常见和常用的手段,且我国的恐怖犯罪活动大多与极端宗教主义有关,因此,为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中发现涉恐情报的能力,应当对基层公安民警进行反恐业务知识培训、民族政策培训以及必要的法律培训,并对危爆物品、化学物品、金属物品的探测及爆炸物品的应急处置进行必要的培训,以解决当前基层公安民警缺乏必要的反恐知识、主要凭经验开展工作、民族政策和法律尺度掌握不好的现状,以提高基层公安民警应对涉恐活动、涉恐犯罪的情报信息收集能力、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乔顺利 董 杰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