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正在开展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中,交管部门于8月5日在外围区县范围内开展了首次集中夜检行动,重点治理“四非”和“四违”交通违法,当晚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19起,其中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198起,酒后驾驶违法54起,而被查到的一辆油罐车则几乎涉及酒驾以外的全部重点违法行为。
据了解,本次集中夜检行动在外环线沿线及二区三县范围内开展,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352人次,警车91辆次,设置了57处拦检点位。当日23时许,交管局区县处交警路继东在外环线赤龙街交口拦截下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冀E6J829”牌号轻型罐式货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未粘贴年检合格标识、环保标识和保险标识。交警查验河南籍驾驶人王某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发现,其驾驶证应在6月11日前换领新证,该车行驶证记载“检验合格至2011年10月”,至今已漏检3年,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河北省邢台市旗泰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在交警的讯问下王某表示,车里装有几百公斤油,当晚正要去往北辰区宜兴埠给约定好的大货车加油。此时交警又注意到,该车的后号牌仅用两根细铁丝固定,一根私自改接的油枪管盘踞在车后,将车辆的放大号堵得严严实实;放在车身左侧的一个消防栓根本没有压力表,完全是个无用的摆设;更危险的是,车后的罐体经过私自改装,明显大于核定载重量1500公斤。同时,该车车体的所有反光条都是灰蒙蒙的,丝毫起不到夜间反光提示的安全警示作用。随后,交警津南支队双港大队将该车扣留并转移至停车场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双港大队副大队长赵东海介绍,王某驾驶的这辆油罐车集未经过危险品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车辆漏检,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遮挡号牌,未粘贴年检合格标识、保险标识、环保标识,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私自改装车辆,不按规定安装灭火器等十余项违法于一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为改装了罐体,其实只要装载就超载,车体没有反光标志,夜间一旦被后车追尾,罐内的油可能会引发不堪设想的危险后果。”赵队长介绍说。王某向交警交代,他平时就驾驶这辆油罐车在本市从事给工地挖掘机、推土机及一些货车加油的营生,在这些车辆用油紧张时生意非常好。据了解,因为涉及的违法行为较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王某将面临交管部门、运管部门数万元的罚款处罚。
据统计,当晚的夜检行动中,交管部门共查处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198起,在查处的所有违法行为中占比重最大,其次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81起,而危害性较大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也有所抬头,共查获5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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