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应主动担当服务改革发展之责
访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对湖北提出了“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殷切希望。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政法机关责无旁贷。省委书记李鸿忠要求湖北政法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要承担更加重要的责任,全省政法战线积极响应,省委政法委在认真总结服务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于2013年3月出台了《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十六条意见》),提出建设性执法司法理念,要求全体政法干警立足职能谋服务、通过服务促发展,以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为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年多来,湖北政法机关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十六条意见》,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就此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
记者:提出建设性执法司法的背景是什么?
张昌尔: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政法干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担当起服务改革发展之责。
近几年,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竞进提质,加快发展,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2013年,全省经济总量超过2.4万亿,全国排位第九,稳居第一方阵。
但发展不够仍然是湖北的最大实际,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早日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是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的共同期盼。在这一进程中,法治无疑起到至为关键的作用。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越来越成为一个地方发展软环境的决定性因素。
为此,我们提出“建设性执法司法”理念,通过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将湖北打造成全国最优法治环境省份,以最优软环境吸引更多投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湖北政法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目前取得了什么成效?
张昌尔:湖北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建设性执法理念,以建设者的心态、建设性的思维、建设性的执法方式,对市场主体实行最大限度的宽容、对市场经济秩序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对涉企执法司法行为实行最严格的约束,使各项工作既符合法治精神又不脱离社会实际;二是主动服务企业,同社会各方一起共同营造有利于激发企业内在活力与发展动力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既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又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让市场主体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
《十六条意见》出台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政法机关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宣传发动,形成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氛围。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了20条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省公安厅制定了12条公安机关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工作的刚性要求,同时部署开展了深化“打黑恶、反盗抢、攻积案、保民安、促发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砖沙石霸、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破坏工程建设等违法犯罪,重点整治企业和重点工程周边治安秩序,全面开展“护航”行动。省司法厅在为全省186家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直通车”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直通车”服务延伸到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引导每个律师联系一到两家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建议和跟踪服务。
湖北省委政法委和各地党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明确了包联服务的企业,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企业意见。全省不少地方推行了挂牌服务、服务承诺、定期走访等服务措施,建立起联系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2013年12月中下旬,省委政法委组织8个工作组,采取实地察看、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资料、评查涉企案件等方式,对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十六条意见》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办。从测评结果看,广大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对《十六条意见》知晓率达96%,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1%。
记者:湖北对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下一步工作有何安排?
张昌尔:具体来讲,有六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优法治环境的氛围。继续向社会和企业广泛宣传《十六条意见》和各级政法机关制定的实施意见和各项承诺,做到政法干警全知晓、各类企业全覆盖、知晓率100%。
二是采取第三方调查评估的方式,把企业对《十六条意见》的知晓率和企业对政法机关贯彻执行《十六条意见》的满意率纳入政法机关年度检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核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执法质量和政法干警晋级晋职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组织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继续坚持建设性执法司法,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规范涉企执法的意见、措施,推进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进一步深入开展“万警联万企”活动,全省中层以上政法干警包联万家企业,把帮助、指导小微企业依法经营作为工作重点,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继续总结推广“挂牌联系服务”的经验做法。
五是组织开展“法治湖北企业行”活动,主动送法上门,帮助企业开展“平安企业”“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保障。
六是充分发挥法治环境监督员的作用,比照学习借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方式,每个监督员每年提供一份监督报告,报告一年来的监督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典型个案的剖析和政法工作实践的研判,深入了解基层群众最为迫切的法治需求,特别处理好重大涉企涉稳类案件的法律协调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法律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帮助涉案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创造更优的法治环境。(记者胡新桥 见习记者刘志月)
·[视频]湖北:寄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上新台阶
·湖北利川警方捣毁一深山流动赌博窝点
·湖北保康开展专项行动治理赌博
·湖北启动平安建设“百日会战”
·湖北房县两民警勇斗“武疯子”负伤
·湖北培训新媒体建设与应用
·湖北培训新媒体建设与应用
·湖北荆门交警约谈钟祥8所驾校负责人
·湖北襄阳襄州执行工作充满阳光
·湖北五峰县:征求“辣味”监督
·湖北恩施:三小时努力,12吨蔬菜被连夜转运
·湖北建始捣毁一露天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