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石阡县检察院根据省、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及时制定了《石阡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起诉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四措施”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挽回和避免国有资金流失。
强化组织领导,为督促起诉工作铺好道路
石阡县检察院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督促起诉工作,将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纳入2014年的工作重点,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院动员和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成立了督促起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撰写专题报告向县委、县人大汇报督促起诉专项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同时,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督促起诉走访调研工作,积极协调各业务部门配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抓好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确保督促起诉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学习教育,为督促起诉工作指明方向
石阡县检察院组织业务部门负责人,深入学习全省检察机关督促起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市检察机关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内容,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明确督促起诉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范围、目标任务、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院关于督促起诉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确保督促起诉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广辟案源线索,为督促起诉工作找准目标
石阡县检察院努力破解制约督促起诉工作案源不足的“瓶颈”,积极主动寻找案源,建立了内部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民行部门与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控申、预防、案管等部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利于及时将涉及到国有资产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侵犯的案件线索移送民行部门掌握,为民行部门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提供便利。另一方面,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强化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宣传力度,主动衔接相关单位,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举办预防讲座,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便民联席卡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和熟悉督促起诉工作,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督促起诉线索。
强化法律监督,确保督促起诉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督促起诉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石阡县检察院充分利用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督促有关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和国有资产流失,督促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对国有资产进行催收到位,并将国有资产挽回情况书面回复检察院备案,对于在限期内拒不缴纳或未经同意缓交的,督促相关监管部门及时提起诉讼。另一方面,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县法院的协作配合,争取县法院对督促起诉工作的支持,加强对判决和执行工作的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地挽回和避免国有资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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