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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4-08-06 08:53: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突出宣传重点扩大司法行政影响力

广东省司法厅

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在工作实践中,广东省司法厅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努力从不同层面提升宣传品位。

去年以来,《法制日报》对广东司法行政宣传报道有新的提高和突破。这源于广东省司法厅对《法制日报》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职能作用有足够的认识。厅领导不但经常找记者站的同志交换情况,研究报道素材,提供思路和信息,遇到重大报道内容还随同记者站同志一同前往调研采访。省厅宣传处和各司法局、监狱局都有专职宣传干部,随时保持与记者站的密切联系,使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制日报》的宣传长流水、不断线,形成了既有动态性的工作报道,又经常有典型、重点报道推出的良好局面。

通过这些报道,一方面在全国读者中树立了广东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又扩大了《法制日报》在司法行政、普法宣传中的影响力。

从2012年开始,广东省揭阳监狱开始全面推行包括“狱情在基层研判”、“隐患在基层排查”、“决策在基层落实”等10项内容的“基层工作法”。《法制日报》驻广东记者站的同志了解到这一线索后,第一时间赶赴揭阳监狱进行采访,采写了题为《广东揭阳监狱全面推行“基层工作法”十项举措让隐患查得出监狱稳得住》一稿,并在《法制日报》一版头条刊发,为全国监狱系统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惠州市司法局开全国先河,推出聘请律师为村居提供法律服务的创新之举。惠州市司法局以村(居)民自治组织为单位,聘请法律服务工作者运用专业知识为各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法制日报》在一版头条刊发报道,惠州的这一新举措为社会广泛关注。今年3月,法制日报社和惠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举办了研讨会,助推了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重大决策。

在重点宣传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创新之举、经验成果的同时,《法制日报》驻广东记者站的同志还深入一线,围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等主要工作职能,采写报道了大量贴近基层、反映基础工作的稿件。如反映广东律师“1+1”法律援助行动的通讯《用法律撑起困难者一片蓝天》,突出广东监狱改造质量的通讯《广东监狱系统构建“四三三”模式职业技术教育新平台》,反映广东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医患纠纷中重要作用的通讯《“小调委”解决医患纠纷“大问题”》,以及反映广东特色普法的通讯《广东打造六五普法“岭南模式”》等,均引起了较强社会反响。特别是《法制日报》刊发的广东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系列报道,为树立广东律师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