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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院对符合条件的执行积案年底清理40%以上

2014-08-05 16:00: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新闻网 

8月4日下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及即将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省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1-6月,207件涉民生执行积案全部办结(其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54件),执结率为100%,执行到位标的1206万元,标的到位率72%。受理新收涉民生案件744件,执结596件,执结率80%,实际到位标的1247万元,实际标的到位率69.9%。

这次专项活动自2014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15日为期一年,将清理执结案一批未结执行案件。对2014年6月30日前立案执行的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未结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以及银行业协会提供的各类银行为申请执行人,有明确可供执行财产的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完结。并清理化解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年底要清理40%以上,至活动结束前要全部清理完毕。活动期间,省高级法院将通过媒体发布一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被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并重点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等,通过活动使一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

发布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应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确保专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要建立执行案件定期通报机制,并纳入执行工作考评机制中。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活动开展不力的法院,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对执行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建立符合执行工作实际、正向激励作用明显的执行案件考评体系,避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和逆向淘汰现象的产生。建立规范执行的立案、结案标准。明确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标准,统一执行案由和案号排序标准,统一执行的结案方式和结案标准,避免应立不立、体外循环和虚假执结。

(来源\青海新闻网 文、图\李娜)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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