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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在帮教中司法”显成效

2014-08-05 15:04: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海淀法院院长鲁为带队送法入校园。李 森 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自1987年9月成立以来,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帮教,以帮教促审判,寓审判于帮教,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少年司法基本规律的少年审判海淀模式——“在帮教中司法”。26年来该少年法庭依法审判了7400余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绝大多数成功转化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更有70多人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大专院校,有463人考上了各类职业学校,所有非监禁刑犯再犯率低于0.8%,并实现了26年无一信访案。26年来,这里不仅走出了全国法院模范、“法官妈妈”尚秀云,更是全国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的获得者。

亲职教育,指导家长教孩子

“怪不得孩子总不听我的,原来是教育方法不对。当初早听到这种课,可能孩子就不会犯罪了。”一位参加海淀法院亲职教育课堂的家长感慨地说。

亲职教育,简言之就是对家长进行“如何为人父母者”的教育。海淀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与其家庭监护缺失、父母教育方式不当有密切关系,要挽救孩子,必须先教育家长。2013年6月7日,海淀法院“亲职教育课堂”首次开讲,至今已邀请尚秀云、李玫瑾、陆士桢、孙云晓等多位专家为近百名触法、涉诉少年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此外,海淀法院还开展“亲职教育进学校”、“亲职教育进社区”活动,深入辖区多个学校及社区开展一般预防性亲职教育讲座,惠及近4000名家长。2013年9月,海淀法院推动并联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海淀区公、检、司、教委等单位达成《关于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小利妈妈,给你一张白纸和一个玻璃球,你想象下小利就是这个玻璃球,他想在白纸上无拘无束的跑来跑去,你怎么做才能保护他不从白纸上掉下去?”小利妈妈万万没想到,儿子开庭受审,法官竟让他们玩起了游戏。

“哦,我明白法官您的意思了,要避免孩子犯罪就得给他设‘墙’,教他做人的底线和法律常识,让他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经过几番尝试,小利妈妈恍然大悟。

在法庭上引入亲子游戏,只是海淀法院为强化“寓教于审”效果进行的有益探索之一。目前,该院已将亲职教育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一是庭前指导,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及监护情况,帮助家长准备教育发言;二是庭审教育,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指出教育失当之处,引导家长反思;三是专家指导,邀请心理专家与家长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访谈,并给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对于孩子来说,不能生活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中,已是不幸,如果父母不能妥善处理纠纷,会使孩子受到更大伤害。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你们双方的关爱和努力,你们应用更多时间考虑如何弥补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拿到法官发放的《家长手册》,看到扉页上写的《法官寄语》,刚才还吵得不可开交的双方当事人都陷入了沉思。

针对实践中部分当事人离异后仍对立情绪严重,甚至以恶意诉讼等形式将矛盾转嫁给孩子的情况,为帮助涉诉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组织法官们根据典型案例编写《家长手册》并免费向当事人发放,引导他们从儿童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学习家教方法,明晰法律责任,合理解决纠纷。少年法庭还分别在母亲节、父亲节的时候邀请专家就单亲家庭的教育技巧等问题进行培训。

2014年1月,该院亲职教育工作从全国661件报送事例中脱颖而出,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评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海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为表示,我们开展亲职教育,至少有两个期待。第一个期待,是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解决亲职教育路径问题。第二个期待是推动家长责任立法,让问题少年的家长为其教养不当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

涉诉信息,限制公开巧维权

2014年5月28日,在海淀法院积极倡导下,海淀区政法委、公、检、法、司、教委、团委等单位代表齐聚一堂,共同为辖区未成年人送上一份节日礼物——《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涉诉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的工作办法(试行)》正式签字实施。与此同时,新华社等20余家媒体在该院发表共同声明,承诺在新闻报道中保护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涉诉未成年人的信息,海淀法院在没有任何先例参考的情况下,从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文意精神出发,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对确有出庭必要的未成年被害人,采用专业设备同步处理其面容和声音,确保其在不直接面对被告人的情况下,通过视频方式参与庭审;向诉讼参与人等送达《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告知书》,告知其不得公开和传播案件信息及卷宗材料,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案件,宣判时限制旁听人员,只允许被告人的家属、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等参加,谢绝媒体旁听,并向参与宣判的旁听人员送达了《犯罪记录封存义务告知书》,明确告知不得传播案件信息;裁判文书首页上和骑缝处全部加盖“犯罪记录封存 不得提供他人”字样印章,归档时在卷宗正副卷封皮上标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档案——未经批准,严禁查阅”字样。卷宗单独管理,在档案库专门划分封存犯罪记录的特定区域,避免与其他卷宗混淆,并设专人管理,严格进出规定,避免引发信息泄露。上述做法,在一定范围内防止了未成年人信息进一步公开和传播,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经该院积极推动,海淀区政法各单位和海淀区教委、团委、未委会办公室会签《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涉诉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工作办法》,数十家媒体代表发表《关于在新闻报道中保护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共同声明》。

《涉诉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工作办法》规范了涉诉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的对象、内容、方式、范围,强调同等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和证人,保护期间贯穿于诉讼与帮教工作全过程,限制旁听人员范围。规范了犯罪记录封存的对象、范围、方式、解封条件,首次将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不负刑事责任、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不起诉的案件以及未成年人治安管理处罚案件均纳入封存范围,强调关联性案件信息提示义务。规范了政法单位的自我约束、保密义务、告知义务,规定政法各单位不仅应首先遵守保密义务,而且要告知初次接触案件信息的诉讼参与人、帮教人员或旁听人员等不得对外公开和传播,规定了对社区成年服刑人员和未成年服刑人员分开矫正的原则;以及与教委、团委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等等。

同时,为依法推进司法公开,保障新闻媒体报道权利,维护涉诉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相关新闻媒体支持和响应海淀法院的倡议,共同做出如下声明:新闻媒体在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新闻报道时,以客观、中立、公平为原则,避免进行不雅、煽情、夸大以及可能妨碍公正审判的倾向性报道;无论案件所处诉讼阶段及裁判是否生效,新闻媒体均不公开披露涉诉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亦不对可能直接或间接推断出涉诉未成年人身份的相关信息进行报道;新闻媒体不公布未经充分遮蔽处理的涉诉未成年人照片、录像及其他视听资料。

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暖人心

据海淀法院主管少年法庭工作的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范君介绍,海淀法院自2006年设立“判后救助专项基金”,解决失足少年回家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少年法庭的法官们用感化和嘱托一次次地把失足少年送上返回家乡的路,一次次地为孤残儿童治愈多年的顽疾,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着救助力度和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增强,2012年,少年法庭以“法官妈妈志愿者团队”的名义成功申请到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童缘”项目资助的20万元善款,用于对诉讼困境中的未成年人进行生存、心理、技能、成长等全方面的救助,这在全国尚属首例,也是海淀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管理创新举措。

2013年,海淀法院争取到市财政拨款,获得少年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全国首次实现司法救助的政府拨款与慈善捐款互促共进良性发展局面。2013年9月,海淀法院颁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办法》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救助标准、救助类型、救助对象、救助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救助的有序开展。

海淀法院至今共救助46名处于诉讼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其中救助失足少年40名、未成年被害人3人、未成年民事原告人2人、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1名,通过集体回访形式帮教救助失足少年2300余人次。其中,有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回族等18名少数民族少年得到救助,他们将党的温暖和司法关爱带回家乡,成为了传递民族团结政策的友谊使者。

海淀法院少年司法救助对象不仅包括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还包括未成年被害人和民事案件未成年原告,既是扩大未成年人保护范围的体现,也是在国家救助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给予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及时的、特别的关爱。

法制校长,甘做园丁育新苗

2014年5月28日上午,六一儿童节前夕,海淀法院迎来了200多名特殊客人——来自中关村一小等9所学校的小学生和家长。在法官们的带领下,他们观看升旗仪式、走入庄严肃穆的法庭、体验模拟法庭、聆听法制讲座。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坐上少年法庭特有的U型法台,敲响法槌,饶有兴致地扮演庭审角色,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

自2005年以来,海淀法院每年都举办六一儿童节专场开放日,结合抗震救灾、奥运等时政热点,将爱党、爱国主题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一年一度的“六一”法院开放日,已成为深受海淀区中小学校师生欢迎的一项传统活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已有2000余名少年儿童在该院度过了既新鲜又难忘的儿童节。

2013年,海淀法院专门成立了法制校长工作领导小组,院长鲁为亲自担任组长,选派37名优秀法官担任辖区内105所中小学的法制校长,其中有20人为中层干部,占总数的54%。针对随父母涌入城市的部分农民工子女成为违法犯罪高发群体这一问题,积极开展“蒲公英工程”,深入打工子弟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流动的花朵享受法制的阳光雨露。

目前,海淀法院面向中小学的普法工作全面铺开,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在几乎每个星期,都能看到海淀法院法官们走进学校开展法制活动的身影,授课对象不仅有学生,还包括老师和家长。除授课外,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们还针对未成年人思维活跃的特点,利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教育,从而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如组织学生参观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唤起学生的情感体验;为了进一步推进法制校长工作深入开展,海淀法院与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北大附中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对合作成果、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张莹 李森)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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