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辽宁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省公安厅和各市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帮助公安机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举报、投诉和反映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下情况进行举报、投诉或反映:非法买卖户口、身份证的; 他人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口、身份证的;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本人或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内容存在差错的;公安内部人员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
辽宁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反映的各类户口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并向群众反馈结果。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省公安厅及市级公安机关将挂牌督办。对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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