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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区法院:主动约见让执行更“阳光”

2014-08-05 11:29: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一件赔偿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张某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主动向他通报执行情况后,不但没有抱怨,还对法官不辞辛劳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态度表示赞赏。

该院制定的《申请执行人约见办法》规定,承办人在收到执行案件后30日内必须约见申请执行人,主动向其通报执行案件进展情况,收集被执行人人身和财产线索,征求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并答复疑问;通报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情况,告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评估、拍卖等执行措施实施情况,说明执行案款分配原则和方案,解释案件中止、终结的理由等。

据介绍,申请人约见制度还能倒逼法官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杜云发 钟丽君)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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