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河南省将开展高速公路“打四非、查四违”专项行动

2014-07-31 10:08: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按照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省高速公路部署开展“打四非、查四违”专项行动。

“打四非”是指:打击非法改装伪装危化品运输车的行为,打击危化品生产、销售企业为不具备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灌装危化品的行为,打击不具备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行为,打击不具备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为。

“查四违”是指:查处客运车辆违反夜间停运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控制度的行为。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四非四违”问题,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可并处吊销的一律吊销,可以并处拘留的一律拘留。凡是发生涉及危化品运输车、客运车的翻、撞、烧事故,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要上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并严查事故原因和问题,倒查责任,追究到底。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强调,要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是向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车辆灌装危化品,向不具有购买、运输许可证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化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品罪”,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凡是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百二十五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追究企业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凡是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等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凡是客运企业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履行动态监控职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记者杨勇线索提供杨军政)

[责任编辑:陆然]
相关报道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应对高温天气确保民警健康
·河南省公安厅:一线慰问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各地继续查摆整改执法检查“回头看”进入冲刺阶段
·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实地调研指导反暴恐保稳定工作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增强六个意识提升核心战斗力
·河南省公安厅部署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行风评议 工作走群众路线让人民评议

·河南省公安厅部署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行风评议 工作走群众路线让人民评议
·河南省公安厅机关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
·河南省公安厅机关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
·河南省公安厅:执法检查“回头看”机制建设促发展
·河南省公安厅定点扶贫力助“美丽乡村”建设
·河南省公安厅定点扶贫力助“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