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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建设法治成都

2014-07-30 10:00: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落实“一村(社区)一律师”制度,完善城乡一体、全民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养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习惯;落实法律援助条例,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培育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和法律服务机构,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今年以来,成都以推进西部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努力为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和“五大兴市战略”、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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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迅速发展亟需法律服务

7月25日,“西南首届(2014)商业保理与法律高峰会”在成都召开,来自法学、金融学界的专家学者及商业保理、法律服务等行业从业者共计50余人出席了当天的峰会。与会代表就商业保理公司设计及运营法律风险防范等专题进行了讨论。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商业保理”正式在作为中国西南金融中心的成都进行试点。

服务经济发展“商业保理”花开成都

A是供货商,B是客户,从A发货到B收货需要一段时间(以3个月为例)。客户B要看到货才给钱,如果这3个月里供货商A缺少资金运转,他就会找到另外一家公司C,把货款的收款权卖给C公司。比如,A将B应支付的200万元货款打折后以180万元给C,然后A就直接拿到180万元现金去运转下一个项目。AB进行交易从发货到收款的这3个月的时间就由C来等,等B拿到东西以后打款过来,C公司就净赚20万元。当然C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也可以再次转手给银行,让银行去等待这个时间。

上面阐述的这种应收账款的催收与买卖业务就是“商业保理”,从事这项业务的公司就叫做“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在加速企业应收账款流转、盘活存量资金、提高企业风险管理能力、扩大信用销售、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自2012年6月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以来,“商业保理”在我国迅速发展,但主要集中在上海和天津等地。2014年,作为中国西南地区金融中心的成都也开始在高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商业保理公司数量已达到284家,较2012年底增长了4.5倍,是2011年的11.1倍,全部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量超过293亿元。

潜在商业风险亟需法律服务保障

今年以来,这种新起的“金融花种”开始在成都平原这块土地上播撒,在极大推动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同时,其行业自身所隐藏的法律风险更是令政府、企业所关注,如供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以不真实的贸易背景办理保理业,或是因经营不善无法收回贷款等都可能造成坏账,给保理公司蒙受巨额损失。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保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冯家辉告诉记者,商业保理开展任何一项业务的时候都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作为一项短期的融资业务,国内保理业务同样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有相关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的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冯家辉表示,商业保理行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保理商没有在保理合同中明确约定销售商的合同义务,如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交货方式、交货期日、交货地点等不因债权的转让而转让,从而因债权的转让而承担保理商本身无法承担的合同义务;二是保理商在客户的选择上没有注意到销售商与买方的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合同应收账款可以转让的条款,导致买卖合同中的应收账款在保理商与销售商之间无法转让;三是保理商没有要求销售商与买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债务转让须经保理商同意的条款,导致买方将债务转让给资信不明的第三人;四是保理商没有要求销售商与买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禁止行使抵消权,使得买方可用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对销售商的债权抵销转让的应收账款,导致在无追索权的国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的收益直接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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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助推器 服务成都经济发展

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题为“新机遇、新探索”的“西南首届商业保理高峰会”旨在探索西南地区商业保理发展之路,促进法律服务行业与商业保理行业交流合作,构建行业战略协作新模式,推动成都商业保理、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拓展新领域,为成都建设西部法律服务中心注入新活力。

跨界合作为商业保理企业提供法律保障

7月25日峰会召开当天,各专家学者及商业保理、法律服务等行业从业者就商业保理发展及其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等理论与务实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会议过程中,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还与成都市引进的首家商业保理机构——四川中金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该公司进驻成都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成都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谭英华表示,在成都地区商业保理萌芽之际,将商业保理法律理念以商业保理高峰会推向业界,搭建了业界合作的桥梁。

记者了解到,针对当今国内商业保理风险种类,法律服务种类主要包括“商业保理公司设立专项法律服务”和“商业保理公司运营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起草、修改保理公司的各类法律文本、规章制度,保理业务法律风险管理培训,以及保理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三大类,共计25项。“此次峰会填补了商业保理行业法律服务的空白,拓展了成都法律服务业发展空间。”省政府法律顾问、省律协副会长、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宗旗告诉记者,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仅拓展了成都法律服务业发展空间,还增强了法律服务对产业发展的配套服务、投资媒介功能,为全市建设西部法律服务中心增添了新的业务员支撑。

服务转型做地方经济发展的法律顾问

商业保理中体现的法律服务和普通法律服务到底有什么区别?成都的商业保理法律服务业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7月25日论坛结束后,成都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谭英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谭英华介绍,明炬律师事务所是通过长时间考察,最终被确定为目前唯一一个提供商业保理法律服务的律所,主要原因是具有优越的资源,多人涉足相关领域,且人才济济,光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常委就有10余人。“全市有7400多位执业律师,和400多家律师事务所,只有明炬具备这样的实力。”“一个商业保理机构要融入一个城市,它必须对本土的融资环境、企业发展环境,有一项评估工作,因此这当中就隐藏了很多法律风险,明炬律师事务所就恰恰‘捕捉’到了这一机会……”律所在中间发挥的就是投资媒介的作用。

保理法律服务是整个法律服务领域的一次拓展。商业保理是一种新的融资工具,因此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在业务开展前期,也缺乏一个系统的风险防范制度,如应收装款质量、坏账风险转移等环节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其化解制度。

谭英华说,对于商业保理进入成都,那么它会涉及到和银监会、金融办的投资媒介作用,其次是在运行中的一些债务债权纠纷风险,充当一个法律顾问的作用。商业保理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是拓展出了一个新的高端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对法律服务行业来讲是从事后维权到前期引导。

专注服务首个保理法律研究中心成立

论坛当天,成都市首个商业保理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明炬保理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成都市司法局相关领导为该中心进行了授牌。“面对可能存在的保理业务风险,相关法律问题和实务的研究至关重要。”明炬保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冯家辉如是说。

据冯家辉介绍,国内保理业务存在诸多漏洞,如在保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销售商的合同义务、保理商在客户的选择上没有注意到销售商与买方的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合同应收账款可以转让的条款,导致应收账款保理商与销售商之间无法转让、以及保理商没有要求销售商与买卖方在合同约定禁止行使抵销权等。

冯家辉表示,明炬保理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将激发我省律师界对商业保理等新型服务业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实务的研究热潮,为成都发展商业保理、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法律理论与法律实务技能支撑,并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

据与会专家学者和业界精英分析,此次峰会开创了商业保理与现代法律服务两大高端产业互动共赢之先河,对成都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有着巨大影响:一是填补了商业保理行业法律服务的空白,拓展了成都法律服务业发展空间,增强了法律服务对产业发展的配套服务、投资媒介功能,为成都建设西部法律服务中心增添了新的业态支撑;二是激发了律师界对商业保理等新兴服务业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实务的研究热潮,有利于成都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构筑“法律安全防护网”,打造金融安全区;三是引起了商业保理界对成都的关注,将吸引更多的保理公司关注成都、进驻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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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联合 打造本土律所航母

7月25日的“西南首届商业保理与法律高峰会”上,记者注意到此次峰会是由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主办,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下称“明炬所”)承办。几乎很少见诸媒体的明炬所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带着这样的疑问,高峰会结束后,记者采访了明炬所的首席合伙人、主任王宗旗。

打造本土强所实现法律服务西南全覆盖

据王宗旗介绍,明炬所是由我省近30家律所主任及主要合伙人为主体,为响应省司法厅及成都市司法局倡导,本着打造本土规模所、品牌所的战略部署,勇敢直面挑战,实现人生价值和职业使命,实现中国梦、法治梦、律师梦,于2013年年底强强联合重组而成。该所现有合伙人40余人,执业律师200余人,是成都市重点打造的中国西部律师界的“航母”律所之一,力求打造兼具国内律所先进经验和本土特色的“明炬”理念、管理与发展模式。

明炬所在成都新世纪环球中心拥有近5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设有三个律师办公区、客户接待区、交流洽谈区、VIP会谈室、客户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律师休闲吧,以及一个可容纳200余人的明炬大讲堂和一个模拟法庭……

为充分发挥本土律所在人力资源、人脉资源、办案经验、客户潜力、协调能力、区域化特征、合伙人使命感、执业律师归属感、社会各界认同感等方面的优势,明炬所通过市场资源的优化配制,以“团队服务型”取代“个人服务型”。

据王宗旗介绍,明炬所律师队伍结构合理、社会阅历丰富,不仅有高校、科研机构法学专家、学者型律师,也有从事过政府、司法机关等工作的实战派律师,并拥有众多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省公安厅特邀法律专家、省检察院十佳公诉人评选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省高级法院特邀调解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优秀人才。明炬所现在设有刑事、公司、行政、金融与证券、房地产与工程项目建设、劳动人事、知识产权、保险、海事海商、涉外等13个专业法律服务部,将根据客户的需求,以集体智慧和团队协作精神,通过勤勉、尽责、高效的服务,让客户们享受超值的回报。

“在面临外来律所抢占市场份额的严峻形势下,本土律师要么做大,要么投降或者改行,我们依然选择做大做强。”王宗旗如此说到。采访结束前,王宗旗还向记者透露,该所还计划在5年内设立30家分所(现已设龙泉驿分所,宜宾、凉山、攀枝花等分所正在申办过程中),力争实现法律服务在西南的全复盖。

律所业务转型“小渔船”变身“航空母舰”

今年3月19日举行的成都市律师工作座谈会上,原省直管的92家律师事务所、2000多名执业律师的管理权限被正式移交至成都市司法局。省直律所管理权限的移交,既是省司法厅简政放权和规范全省律所管理的表现,也为我省律师行业从“小渔船”走向“航空母舰”提供了可能。

省司法厅律公处处长刘贵文表示:“这是一次全省律师资源整合的大好时机。92家原省直律所投入到成都市的怀抱中,这意味着他们将和成都市的几百家律所在同一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下,对于理顺成都律师行业的管理以及律师业的发展是有好处的。”

此次座谈会上,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借此次省直律所管理权限下放为契机,加快我省律师业务转型升级,走服务专业化、业务高端化、机构品牌化的发展道路,提升成都律师业进军高端产业的整体实力;引导律师行业从“小渔船”走向“航空母舰”,进一步发挥律师队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成都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要求要着眼“法治化”,加快构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在建设全国一流法治城市上有重大突破。如今更加高效统一的成都法律服务市场,将为成都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实现“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定位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 曾昌文 陈博 见习记者 黄晶)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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