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探索体现“宽严相济”的新方法,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形成集办案、帮教、预防于一体的特殊工作机制,将教育挽救青少年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力打造纳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一是对存在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区别对待,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同时,特别注重保护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二是始终坚持贯彻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理念,对于未成年犯采用更轻缓的刑罚措施,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走出犯罪阴影,重返社会。三是多方沟通协作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通过加强与学校、公安机关、法院和司法局的沟通,积极帮助未成年犯重获新生。
据悉,该院2014年上半年受理未成年刑事案件18件29人,依法提起公诉11件15人,涉嫌的罪名主要是抢劫、故意伤害、盗窃、聚众斗殴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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