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调度推进会。会议总结了全省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工作经验,对当前正在开展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主动作为、强化责任、严管严控,切实抓好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毕宝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责、真抓实干,深入推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消防支队、大队要把确定火灾高危单位作为消防监督岗位工作内容,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凡是发现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都要纳入管理并通知有关单位备案登记。提请当地政府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齐抓共管机制,把行业部门掌握的单位信息与火灾高危单位登记工作对接,督促各行业、部门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日常业务和行政管理,努力消除监管盲点;坚持“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消防管理标准。督促火灾高危单位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确定专职管理员,具体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系统培训,为每个单位至少培养一名精通业务的管理人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利用专业技术服务,帮助做好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工作。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完成年度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检测工作,推动各单位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消防评估,按照评估意见认真整改。要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银监部门将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推动保险行业协会建立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挂钩机制,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共同督促高危单位整改隐患;各级消防部门要强化监管,督导火灾高危单位落实登记、公告管理制度,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开展专项检查,每半年进行工作总结。要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对照评估结果,对火灾高危单位实行分级预警监管,对评估为差的单位,加大检查频率和处罚力度。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从严整治,推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纵深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消防部门是隐患整治的主力军,治安、交警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特别是基层消防专兼职民警要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夏季高温特点抓好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九小场所”等重点单位、场所的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发生火灾事故。隐患整治要做到应挂牌的一律挂牌、存在隐患一律消除、隐患单位一律禁止带病运行、符合曝光要求的一律曝光,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督促单位落实整改,确保整治成效。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强化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消防部门要督导隐患单位合理制定整改方案,责任消防监督员或派出所民警要定期到隐患单位检查,消防支队、大队每月要查看隐患单位整改进展情况,重点排查前一阶段整改过的重大隐患,严防隐患反弹。加强帮扶指导,千方百计地帮助隐患单位解决问题,进一步明确怎么改、怎么落实防范措施,让有关单位用最短时间、最低投入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市、县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分片包干,深入一线督导检查。要派出暗访组不间断进行暗访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谁督导、谁负责”原则,跟踪问责,认真整改。(记者 李嘉庆 通讯员 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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