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在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暨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要在四个方面下工夫,不断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苏宏章在会上指出,作为离群众最近、接触群众最广、服务群众最直接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责,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础和关键。一直以来,省委、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法院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组织领导下,在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法院系统始终坚持“稳中求为”的总基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提升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改革、优化为民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为辽宁振兴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此,省委给予充分肯定。
就如何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苏宏章重点讲了四个方面。
第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中,不断强化政治定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基层法官作为法律的主要执行者和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主体,必须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广大干警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其具体要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要在深化司法改革中,积极破解工作难题。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院改革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立足实际、积极作为,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除试点单位外,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法院在审判机制改革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遵循司法规律、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下,解放思想、扎实推进。要在人民法庭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推动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第三,要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全面筑牢宗旨意识。司法的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得以发展的重要根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然,必须要一以贯之、一如既往地打牢筑牢。要努力提升基层审判工作水平,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从群众最盼望的方面做起、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顺应群众期待。要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简单易行、便民利民的方式方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要发挥法官普法优势,通过以案说法,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自觉做到遵规守法、依法办事。
第四,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中,有效提升保障水平。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决定性因素、根本性保证。基层法院作为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窗口单位”,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水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总体评价。为此,必须要全力以赴、久久为功地强化实化。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开展“五项教育”,全面确立“五以取向”,全面打造“三有三无”的机关政治生态。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坚决清除不正之风和害群之马,真正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辽宁法制报)
·辽宁政法委书记:要重点培养中青年法学人才
·辽宁政法委书记:领导到位主导到位引导到位
·辽宁政法委书记:将禁毒工作纳入重要日程
·辽宁政法委书记:要培养法官的良知和良心
·辽宁政法委书记苏宏章接见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
·辽宁政法委书记:坚决确保辽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辽宁政法委书记:坚决确保辽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辽宁盘锦政法委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活动
·辽宁鞍山政法委通过微信问政 树立党委政府威信
·辽宁鞍山政法委通过微信问政 树立党委政府威信
·辽宁锦州市委政法委召开机关作风百日整治行动检查整改会议
·辽宁政法委副书记: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