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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制定新规统一消防行政处罚尺度 教育为主轻微违法行为首查不罚

2014-07-25 08:46: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群众反映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幅度较大,有的额度在3万元至30元万之间,各地区不平衡,该如何压缩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

浙江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浙江消防正在制定《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统一全省各地消防行政处罚的量罚尺度。

记者了解到,此前,杭州、温州、宁波等地均根据行政处罚法、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了相应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周志忠说,浙江消防近期将制定出台的新规,保证了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当事人,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基本相当。同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查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等措施,突出教育为主,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空间。

7月21日,浙江省消防总队在“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作出九项公开承诺,其中一项内容就是轻微违法首查不罚,即消防部门对单位、个人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并整改完毕的,可以不予消防行政处罚。

“首次消防违法不处罚了!”7月19日,网名“@水鱼”在湖州市的“南太湖论坛”上晒出帖子,立即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有人在质疑帖子真实性的同时,更多网友对此点了赞。

记者联系上网友“@水鱼”,得知他是湖州市一家连锁餐馆的经理。他向记者证实说,当天上午消防执法人员在对餐馆进行检查时,发现二楼通往一楼的安全通道被锁住了。让他惊喜的发现,消防部门并没有罚款,而是通过移动执法数据库,确定餐馆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是第一次,消防执法人员向他开具了立即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他当场对违法行为进行消除。

作为一名职业经理人,“@水鱼”在多家连锁公司担任过管理岗位,以往遇到类似的情况,消防部门在督促立即进行整改的同时,还将予以一定额度的罚款。对于湖州消防部门的做法,他认为很人性化。因有时生意忙,很多商家会忘记打开消防通道等,一经查到就直接罚款,作为管理者,他感到很难接受。如今,消防部门现在改变了以往的执法理念,让他感到很开心。

湖州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陆金侯介绍,对于首次违法的界定,主要是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每一次对社会单位开展检查的信息,都会录入系统,建立类似于信用档案的数据库,执法人员检查时只需点击执法终端,就可以非常清楚地查询到社会单位的监督管理信息。

陆金侯说,多年来,受重管理、轻服务,重罚款、轻规范执法观念的影响,在消防领域,以罚代管现象比较严重。实施该制度可以有效扭转和防止片面强调罚款的传统行政执法模式,有力推动消防部门的廉政勤政建设。本报记者陈东升本报见习记者王春□本报通讯员方启龙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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