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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鼓励试点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

2014-07-24 15:52: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7月21日至22日,四川省高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围绕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庭工作”这一重要议题做安排部署。

记者了解到,四川法院将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完善司法责任制,在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创新方面进行多项探索,如鼓励有条件的人民法庭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探索和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方便群众诉讼等。

截至目前,我省已批复设置人民法庭925个,绝大多数设置在农村地区,平均每个人民法庭管辖4.8个乡镇,人民法庭数量和覆盖率均居全国前列。

目前,全省人民法庭按照“一审一书一警”标准配备工作人员3786人,其中法官1423人。

为强化完善人民高庭便民利民措施,省高院将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年的“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专项活动。目前,活动方案正在调研准备中。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4月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四川省高院同年12月召开全省法院基层建设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距今9年,人民法庭工作在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和物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推进法庭工作机制创新

试点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

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根据当前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多是案情简单的一审民事、刑事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较多的特点,按照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省高院鼓励各地法庭根据各自实际,探索符合当地法庭工作的司法责任制改革。

在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如人员力量较强的中心法庭试点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探索扩大人民法庭案管范围

针对人民法庭同基层法院机关民庭同质化的问题,省高院鼓励各地法院可以探索扩大人民法庭管辖案件范围,由人民法庭就近就地高效处理民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案件,机关民庭处理相对疑难复杂案件,并探索试行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格式化、要素化改革,形成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工作格局。

设立环境保护等专业人民法庭

要继续探索建立专业化人民法庭,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件类型,在妥善处理好专业化审判于法庭快捷便民关系的基础上,设立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专业人民法庭或巡回法庭,以专业化实现审判的增质增效。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纵深推进“诉非衔接”工作

创新社会治理,基层和基础是关键。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色和优势,通过实现“案件快速办理”、“纠纷联动化解”、“宣传以案说法”、“服务全域覆盖”等方式,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好法制保障作用。

近年来,全省人民法庭案件调解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调撤率为70.16%。而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绝大部分是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其特点也决定了以调节方式进行化解更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

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中的独特优势,为人民调节和群众自治组织调解提供指导和支持。要纵深推进“诉非衔接”工作,依靠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广泛开展类型化、专业化、行业化调解,推进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要在工作中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始终立足法官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强化完善司法便民利民

探索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

据本次会议透露,省高院将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年的“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专项活动。各级法院要以“三型”人民法庭建设为载体和平台,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接地气”的特点,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要进一步构建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科学设置人民法庭,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既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又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要借助全省法院信息化办案的优势,不断探索和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要通过思想教育、改善环境、完善制度等方式让干警在法庭住下来,实现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的“零距离”、“零时差”。

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参审

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并以此为契机,那些在当地有一定声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选任为人民陪审员。要扩大普通群众在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按照标准就近选任人民陪审员。要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落实好随机抽取原则,真正发挥出人民陪审员在促进矛盾化解、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法庭工作指导力度

省高院定点联系20个人民法庭

建立人民法庭工作专门指导机构,省高院将确定专门人员,落实层级管理和条线指导职责,中基层法院应设立相应的指导协调机构,强化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

省高院还将确定10个基层法院和20个人民法庭作为省高院人民法庭工作的联系点,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人民法庭工作中存在的和遇到的问题。通过发挥联系点人民法庭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全面提升。

上级法院强化审判业务指导

上级法院要强化对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的指导。当前特别要密切关注、深入研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土地 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上级法院要以专题研讨、规范性文件、案例指导等形式指导人民法庭稳妥处理好有关案件,下级法院需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反映。

扩大培训覆盖人员范围

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各类实务专题培训,扩大包括庭长、普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在内的培训覆盖人员范围。安排优秀青年干警到法庭锻炼,注重提高其正确适用法律和兼顾公序良俗、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记者 开永丽)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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