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至22日,四川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乐山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庭工作发表讲话。刘玉顺指出,全省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创新的精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积极推进法庭改革,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省高院院长王海萍就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切实抓好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本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是继2005年全省法院基层建设暨人民法庭工作会后,省法院召开的又一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全省社会治理现场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省委书记王东明视察省高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06年以来人民法庭工作和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庭的工作,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争创“两个一流”,不断推动全省法院工作新发展。
深化人民法庭改革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
刘玉顺充分肯定了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绩,突出强调了人民法庭在基层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使命,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四川和法治四川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对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庭司法改革、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刘玉顺指出,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审理案件是其主要职责,全省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创新的精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要狠抓执法办案,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法庭改革,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当好司法为民的排头兵,要创新便民利民新举措,最大限度满足基层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继续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范围,要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刘玉顺还表示,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推进“诉非衔接”,加强对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保障和促进非诉调解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增强纠纷解决体系的法制化程度。
积极探索机制创新推进社会法治化治理
省高院院长王海萍在对全省法院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时提出,要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夯实公正司法根基。人民法庭要积极发挥司法便民的优势作用,偏远农村山区、牧区的人民法庭要坚持开展巡回审判,案件量较多的城镇法庭要积极探索机制创新,矛盾纠纷类型较集中的地方或重点园区、保护区要在推进当地社会法治化治理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要突出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特点,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
会议还表彰了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十陵人民法庭等50个“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和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洞子口人民法庭庭长李玲等50名“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会议组织观看了“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郭兴利的先进事迹宣传片,观看了荣获最高法组织的“诉非衔接”试点工作终期评估第一名的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开展“诉非衔接”试点工作情况的展示。(记者 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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