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1年11月成立运作以来,作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主要途径,承担着全县重大医患纠纷的调处和医疗工作秩序的维护工作,截至2014年5月29日,该医调委已受理并成功调处医疗纠纷11例,患方索赔金额214万余元,协助当事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赔偿76.089万元,平均调解结案时间仅为3天,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促进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顺利开展。 使医疗纠纷发生后,为越来越多的患者能够想到通过医调委解决纠纷,为医患双方搭建起一个很好的调解平台,在促进纠纷调处的同时,切实维护好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镇沅县医调委自成立以来,便积极通过云南民族时报、云南经济日报网、新浪网、普洱广播电台等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医调委的社会影响,提高医患纠纷化解的社会公信力,为医调委开展医患纠纷调处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及时反应,迅速介入,把握稳控医患纠纷的最佳时机。医调委在处理医患纠纷中迅速介入和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思想疏导、情绪安抚工作,对及时有效的化解医患纠纷非常关键。为缓和医患双方的紧张关系,镇沅县医调委要求调解员在接到医患矛盾纠纷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稳定工作,及时控制事态,避免出现激化,为下一步的调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去年11月镇沅县某医院因一名产妇产后子宫破裂,失血过多死亡,引发较大医疗纠纷,情绪激动的家属因无法与医院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将患者的尸体停放在病房内,“医闹”推波助澜。镇沅县医调委得知情况后,及时组织律师和医疗、保险方面的专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调解,耐心细致的做好医患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消除了隔阂,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注重沟通,强化协调,提高医患纠纷调处效率。及时沟通协调直接关系着矛盾纠纷调处的质量和效果。镇沅县医调委从已调处的2例医患纠纷中发现,来访者大多心中积有怨气,身心痛苦和处于弱势的无助无奈交织,往往情绪激动。面对医患双方,医调委充分运用窗口平台,对医患双方实施双向反馈沟通,积极引导医患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倡扬“尊医重卫、把患者当亲人”的良好风尚。一是注重与院方沟通。受理纠纷后,及时与当事医疗机构、医生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及纠纷发生的过程,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注重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耐心倾听患方倾诉,用真心去体会,用爱心去安抚,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情理交融,安抚患方激动的情绪,使其以理智的状态,协助解决纠纷。同时,积极向患方讲解相关的医疗知识和法律知识,引导患方正确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为医患双方搭建起沟通协商的桥梁。三是注重与保险公司沟通。医患纠纷发生后,医调委在积极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的同时,还主动与承保医疗责任险的县财产保险公司及时沟通,做好属于医疗责任范围内的理赔事宜,确保赔偿标准合情合理,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制度,规范运作,提升医患纠纷调处工作质量。作为专业调解医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镇沅县医调委始终坚持公正、中立的第三方立场,方便快捷地为群众和医疗机构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首先,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镇沅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调解流程和政策标准,规范“接待、分析、调解,回访”四个环节,确保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按照“依法、依规、高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其次,强化调解员业务素质培训。镇沅县医调委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当地医疗、法学、保险理赔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在日常工作中,结合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案件讨论、专题会议等活动,大家互相取长补短,增进交流和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有效提升纠纷调处质量。(镇沅县司法局)